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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清振领财[2023]12号)



清振领财[2023]12


关于下达2023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年初预算项目[2023]0393、清财农指[2023]80号文件及指标单据通知,现下达2023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77.34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表)。该项指标支出科目列入"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下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99其他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9999"其他支出)。

请各乡镇(街道)、项目实施单位尽快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落实公告公示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健全项目建设验收、资金使用及资产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中共衡南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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