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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度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清振领财[2023]2号




清振领财[2023]2


关于下达2023年度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年初预算项目[2023]0047指标单据,清财农指[2023]19号文件通知,现下达2023县级财政衔接资金651.24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表)。该项指标支出科目列入"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下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99其他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9999"其他支出)。

1.对口帮扶60万元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衡阳市对口帮扶永顺县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衡委振组办发[2022]5号),本年度我县应安排帮扶资金不少于60万元。

2.春季雨露计划283.5万元

根据《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振局发[2021]23号)文件要求,就读中等职业学院(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职高专院校、技师学院已注册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本省脱贫家庭子女(含监测对象家庭),在校就读期间(包括顶岗实习),按照每生1500元/学期的标准给予补助。

3.2022年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费16.896万元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的通知》(湘振局发[2022]25号)、《湖南省乡村振兴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振局联[2021]2号)等文件要求,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培训基地,负责我县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通过专业的培训体系和课程设计,培育一批乡村产业发展人才、乡村建设人才、乡村治理人才

4.2022年防返贫综合保险290.844万元

根据《关于开展"防返贫综合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人保财险衡南支公司对全县脱贫人口及监测户53860人办理了人均54元的防返贫综合保险,保费共计290.844万元。

本次资金安排的项目,从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中筛选优质项目实施,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有关规定使用管理,请各乡镇(街道)、项目实施单位尽快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落实公告公示要求,加强衔接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健全项目建设验收、资金使用及资产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中共衡南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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