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副书记、乡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收工作。联点托塘村(脱贫村)。
2004.09--2007.07 长沙民政职业学院文法系涉外经济法律专业大专班学生
2007.07--2007.09 待业
2007.09--2017.09 衡南县冠市镇中心学校教师
(2008.01--2010.06中山大学高等继续教育学院法律专业自考本科班学生)
(2015.09--2017.08借调到衡阳市纪委机关党委工作)
2017.09--2018.09 衡南县咸塘镇人大副主席候选人(公开选拔,试用期一年)
2018.09--2019.11 衡南县咸塘镇人大副主席(试用期满转正)
2019.11--2020.12 衡南县咸塘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2020.12--2021.05 衡南县咸塘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衡南县监察委员会派出咸塘镇监察办公室主任(兼)
2021.05--2021.12 衡南县泉溪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派出泉溪镇监察办公室主任(兼)(党委换届)
2021.12--2022.04 衡南县委办副科级督查专员
2022.04--2022.06 衡南县委办副科级督查专员、督查室主任
2022.06--2024.06 衡南县委办副主任
2024.06--2024.08 衡南县相市乡党委副书记、提名为相市乡乡长候选人
2024.08-- 衡南县相市乡党委副书记、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