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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以建设“五个新衡南”为目标,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全县经济发展呈现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县域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

  一、 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GDP)323.03亿元,增长8.3%。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56.27亿元,增长3.6%;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39.55亿元,增长6.3%,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27.21亿元,增长13.4%。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现价)33691元,增长4.1%。

  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7.4:43.2:39.4,第三产业比重提高1.9个百分点。规模以上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9.73亿元,增长31.8%。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6145人,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员2982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802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8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6%。

  二、农业

  全年完成农业总产值97.6亿元,增长3.8%。实现增加值59.6亿元,增长3.7%。

  全年实有耕地面积70.65千公顷,其中水田65.52千公顷,旱地5.13千公顷;全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08.68千公顷,全年粮食总产量59.76万吨,增长0.4%。

  全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82个,累计为141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5.337万人,新增家庭农场84个,累计361个,耕地流转面积7.29万亩,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95.44万千瓦。

  三、 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112.70亿元,增长6.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63.68亿元,增长7.0%。园区规模工业实现增加值43.59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68.5%,提高8.9个百分点。

  全县具有建筑业资质等级的独立核算企业21家(不包括劳务分包企业),其中一级6家、二级7家、三级8家,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41.92亿元,增长16.6%;实现建筑业增加值36.57亿元, 增长5.5%。

  四、 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60.0亿元,增长18.4%,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9.9%。

  全年计划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在建项目(不含房地产)55个,完成投资64.6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为24.8%。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二产业完成投资127.02亿元,增长3.2%,其中工业投资完成126.67亿元,增长13.8%;第三产业完成投资131.97亿元,增长45.8%。

  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8.96亿元,增长27.5%,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为3.4%。

  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64.73万平方米,增长60.1%。其中住宅销售面积56.6万平方米,增长60.2%;商品房销售额20.06亿元,增长127.4%,其中住宅销售额15.79亿元,增长131.6%。

  五、内外贸易

  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1.10亿元,增长10.7%,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为8.9%。其中,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完成零售额22.5亿元,增长16.3%。分类别看,粮油、食品类零售额增长17.6%;饮料类零售额增长24.9%。

  全年共审批外资项目 42个,到位外资1.25亿美元,增长9.3%;引进内资项目43个,实际到位资金30.84亿元,增长11.5%。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44亿元,增长13.1%。

  六、交通和旅游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实现增加值20.28亿元,增长4.5%。公路客运量完成6178万人次,增长10.0%;客运周转量64880万人公里,增长10.0%;货运量579万吨,增长11.5%;货运周转量26397万吨公里,增长11.0%。

  全年累计接待游客232万人次,完成旅游总收入24.11亿元,分别增长28.0%和27.0%。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0亿元,下降11.1%。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8.03%,提高16.4个百分点。

  全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6.59亿元,增长17.3%。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1.9%,提高0.7个百分点。

  全年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完成271.24亿元,增长17.7%。各项贷款余额完成116.52亿元,增长34.6%。

  全年各种保费收入(财保、寿保)完成2.66亿元,增长27.7%。各种保险赔付支出1.35亿元,增长74.2%。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年全县拥有普通中学57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4所,普通小学160所,幼儿园152所。普通中学在校学生55416人,教职工4665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校学生4114人,教职工244人;普通小学在校学生63627人,教职工3593人;幼儿园入托儿童24562人,幼师2046人。农村生均公用经费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

  全年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53.3亿元,增长6.6%,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15.2%,提高4.2个百分点。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年全县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源23个,文化馆1个,非遗展示中心1个,公共图书馆1个,街道文化站27个,示范性街道综合文化站8个,示范性社县(村)文体中心35个,绿色上网场所36个,农家书屋741个。

  全年开展全民健身项目32项次,全县全民健身运动参加人数达4万人次。全年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104人,年末拥有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480多人,健身辅导站1个,公共体育场地1742个。

  全年全县共有村(社区)卫生室907家。全年共建立电子居民健康档案82.8181万份,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5.7034万人,管理高血压患者5.6098万人,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2.2465万人。县级注册卫生技术人员3203人,增加277人,其中医生1766人,增加88人;护师护士1437人,增加189人。

  十、人口、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全年全县常住人口为94.6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8.52万人,城镇化率为40.71%。人口出生率为12.38‰,死亡率为3.88‰,自然增长率为8.5‰,出生男女性别比为113.85。

  全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207元,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023元,增长8.2%。

  全年全县城市低保对象38966户次,69353人次,累计发放低保金、物价补贴、过节费等2136.08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45654户次,305008人次,累计发放低保金、物价补贴、过节费等4951.54万元。全年共发放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金1546.3万元,6937人次;新建3个日间照料中心。

  全年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180万人次,其中:企业养老保险8.75万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3.04万人、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4.84万人、居民医保98.87万人、生育保险2.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5.9万人、失业保险参保4.5万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人数达53.3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赔付支出分别为1.2亿元、6.4亿元、357万元和1257万元。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全县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4.37%,万元GDP能耗下降5.02%。

  全年共进行项目环保审批19个,发放、更换排污许可证86件,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100%,空气质量PM10优良率达到91.4%。

  全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7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含高速公路)3起亡7人),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78.6%、36.4%,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02。

  注:1、本公报中的数据为初步数据,最终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2、生产总值、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附件:衡南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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