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县政府工作部门 > 县卫生健康局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文件解读

转发《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政策解读

本细则自2025914日施行,有效期至20291231日,全省统一执行,核心为湖南户籍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育儿补贴,免征个税、不计入救助认定收入,以下为核心要点:

一、补贴对象

2025.1.1起湘籍合法生育/收养的3岁以下婴幼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的3岁以下婴幼儿同步纳入;子女数仅计算夫妻核心亲生子女(再婚婚前、收养、婚外生育子女等不计入),三孩限制例外:三孩后残疾子女家庭再生育、3孩及以下双胞胎/多胞胎,不受三孩数限制。

二、补贴标准

按年发放,每孩每年3600元(每月300元),以2025.1.1为节点分档:

2025.1.1及以后出生:连续领3年,累计10800/孩;

2025.1.1前出生且未满3岁:按剩余未达3岁的月份折算,2022年生仅2025年领1次(300-3600元)、2023年生2025-2026年领2次(3900-7200元)、2024年生2025-2027年领3次(7500-10800元)。

三、申领审核

申领人:父母一方/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线上(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线下(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双通道申请,需提供出生证明、户口簿等材料;

审核:乡级15个工作日初审→县级卫健12个工作日审核确认,未通过一次性告知理由;

时限:按年申请,每年1231日前提交,逾期放弃当年资格;续领信息无变更直接确认,有变更需更新材料。

四、户籍与发放

户籍变更:迁出湖南的迁入地续领、湖南发当年补贴;迁入/省内迁移的,不得重复发放,迁入地续领剩余补贴;

资金:中央+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每季度10日前集中发放(3/6/9/1210日),直达申领人银行卡/社保卡,福利机构发放至对公账户。

五、监督与违规处理

审计、财政、纪检全程监督,省市卫健分级抽查,接受社会申诉举报;

工作人员违规(贪污挪用、滥用职权等)依规依纪追责,申领人骗取冒领的,追回补贴并追究责任。

六、政策规则

县级及以下不得自行出台补贴政策/提标,市级若出台需报省级卫健、财政备案;原有补贴政策地区需“一地一策”做好与国家政策衔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