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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农村老人养老保险咨询  
信件内容  

70多岁的农村老人是否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如果可以补缴,需要哪些条件?怎么补缴?补缴后待遇怎么领取?

 
办件编号   202502249976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02月24日  
答复单位   衡南县人社局 答复时间   2025年02月27日  
答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县长”信箱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从2011年开始补缴,根据(湘人社规[2023]22号)文件规定:“普通参保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15个档次。对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档次。参保人自愿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为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参保人应当逐年缴费。对达到待遇领取年龄但缴费年限达不到规定年限的参保人,在待遇领取前允许一次性补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

因您未留下具体身份信息,我们无法查询社保情况,若您需咨询补缴事宜,可到衡南县政务中心三楼城乡参保登记窗口咨询,咨询电话:0734-8082606,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