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邱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5年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
一、调整事项
2015年县财政预算调整事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经过积极争取,2015年省财政厅下发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转贷市县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5]44号),安排我县新增政府债券资金4700万元。我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全部用于我县衡云干线建设。
2、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15年1-9月份,省财政厅安排我县专项转移支付153744万元,比年初预算83202万元,增加705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21万元,比年初预算50万元,增加571万元;国防40万元,比年初增加40万元;公共安全1841万元,比年初增加121万元;教育1898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200万元,主要是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校安工程和校舍维修资金等;科学技术2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 2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992万元,与年初预算518万元,增加1474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35858万元,比年初预算23796万元,增加12062万元,主要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补助、企业养老保险补助、农村低保补助、城镇居民低保补助、五保户补助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5192万元,比年初预算33992万元增加1200万元,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移支付补助、城镇居民医保补助等;节能环保3617万元,比年初预算1187万元,增加2430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12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农林水事务42898万元,比年初预算5887万元增加37011万元,主要是退耕还林补助、良种补贴和粮食直补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农村安全饮水和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资金等;交通运输394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949万元,主要是公路改造与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89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9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125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253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33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0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739万元,主要是中央廉租保障房建设补助、棚户区改造补助等;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71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16万元,主要是粮食直补资金和粮食储备仓库建设资金;其他支出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万元。
3、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通过努力,2015年省财政厅下发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5]52号),安排我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1.43亿元。我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全部用于落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二、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1、一般预算支出调整情况。2015年县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41435万元,加上本次调增一般预算支出29111万元(其中:补发2014年教师绩效工资和奖励工资4100万元;2015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调资1.26亿元;公共安全30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600万元;节能环保200万元;交通运输800万元;农林水事务100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800万元,国债还本付息5000万元),调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的重点建设4700万元,调增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0542万元,一般预算支出调整为44578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04353万元,增长30.56%。
2、收支平衡情况。2015年县财政年初预算可用财力为341435万元,加上级增加财力性转移支付14368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7054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700万元,调入资金14743万元,当年可用财力调整为445788万元。县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调整为445788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2015年县财政预算调整以后,我们将努力拼搏,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的财政预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