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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2021年度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衡南县2021年度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主管部门:衡南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商务和粮食局                      

委托部门:衡南县财政局                                             评价机构:湖南兴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一、基 情况.......................................................................3

(一) 项目背景  3

(二)绩效目标  4

(三)实施情况分析  4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6

(一)评价目的  6

(二)评价范围  6

(三)绩效评价实施  6

三、评价结果  ... 10

(一)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10

(二)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 6

四、有关建议  16

五、附件  17


衡南县2021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兴泰会审字(2021)第2240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衡南县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和湖南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8]413号)等文件精神和绩效评价相关工作要求,湖南兴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事务所")受衡南县财政局委托对"衡南县2021年度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以下简称"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进行绩效评价。2021年12月6日至12月30日,兴泰事务所对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综合考虑项目单位自评情况和现场评价结果,本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9.5分,绩效评定级别为"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创新思维,坚持党政同责、全员动员、全民参与,稳面积、稳产量、提品质、提效益,加快推进全县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实现全年粮食生产"两稳两提"目标,确保全省粮食生产标兵县地位不动摇。

(二)绩效目标

2021年通过规范产粮大县资金使用,带动粮油生产投入,稳固粮食产能根据省市下达衡南县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确定全县落实粮食播种面积133万亩以上,全县粮食总产量稳定在61万吨以上。提高种粮效益,发展优质稻45万亩以上。当年粮食产值19.44亿元以上。全县种粮大户(合作社)4000户以上。省级以上龙头企业6家。主食产品深加工率不低于30%。培育在省内、国内亨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2个。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水利设施修复及加固增加蓄引水量500万方。

(三)实施情况分析

1、专项资金规模。衡南县2021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3,222.00万元,2021年度衡南县实际安排农业生产资金3,232.41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指标文号

资金性质

项目

预算安排数

实际到位数

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

一般预算

中型水利工程运行

维护费

700.00

700.00

清财预A[2021]0326号

一般预算

县管电力提灌抗旱电费(预备费报批)

150.00

150.00

清财预A[2021]0379号

一般预算

欧阳海灌区工程应急维护经费和水费

99.00

99.00

清财预A[2021]0044号

一般预算

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及县管电力提灌抗旱电费

80.00

80.00

清财预A[2021]0057号

一般预算

冬修水利工程资金(2020报批)

200.00

200.00

清财预A[2021]0341号

一般预算

2020年处置临储粮资金(2021报批)

37.82

37.82

清财预A[2021]0378号

一般预算

2020年中晚稻临储粮费用(2021粮食收购补差报批)

27.59

27.59

清财预A[2021]0084号

一般预算

粮食收购设备购置经费及经纪人培训班(2020报批)

90.00

90.00

清财预A[2021]0082号

一般预算

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2020报批)

20.00

20.00

清财预A[2021]0220号

一般预算

2021年县级储备粮利息及费用(2021报批)

200.00

200.00

清财预A[2021]0376号

一般预算

2021年高标准农田管护资金

185.00

185.00

清财预A[2021]0453号

一般预算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咨询费(2021运转经费报批)

104.00

104.00

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

一般预算

粮食生产测产点

105.00

105.00

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

一般预算

病虫害防控

40.00

40.00

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

一般预算

种子、农药、化肥购买

800.00

800.00

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

一般预算

高标准农田

200.00

200.00

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

一般预算

农机化培训学校、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监理、农机购置补贴

194.00

194.00

合计



3,232.41

3,232.41

2、专项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衡南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实际支出3,232.41万元从县本级财政调剂安排资金10.41万元。其中:农业农村局1,434.00万元、商务和粮食局175.41万元、水利局1,229.00万元、农机局194.00万元、经建股200.00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目的

对衡南县2021年度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了解、掌握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系统整理与分析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后续管理的建议,并为以后年度项目安排及资金管理提供重要依据。

(二)评价范围

此次绩效评价范围为衡南县2021年度产粮大县奖励资金3,222.00万元衡南县实际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232.41万元。资金使用单位为衡南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商务和粮食局、农机局、经建股。

(三)绩效评价实

1.组织形式。由衡南县财政局委托的湖南兴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衡南县财政局相关科室组成评价组,按照绩效评价原则和要求,对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总体组

姓 名

性别

单 位

职务

黄健

衡南县财政局

财政局副局长

王芳凯

衡南县财政局

绩效管理股股长

吴少庭

衡南县财政局

经济建设股股长

许静

衡南县财政局

经济建设股科员

龚洁

衡南县财政局

绩效管理股科员

评价工作组

姓 名

性别

单位

组内职务

熊磊

兴泰事务所

组长

龙艳红

兴泰事务所

副组长

刘明官

兴泰事务所

评价人员

2.评价方法。评价工作组采用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补充等方法,对项目资金在投入、拨付、监管、使用成效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8】413号);

(4)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5)《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

(6)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

(7)《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8)《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湘财建〔2021〕9号);

(9)中共衡南县委、衡南县人民政府印发《衡南县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清发【2021】6号);

(10)衡南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清财绩【2021】210号);

   (11)中央、省、市、县其他相关政策规定;

(12)反映本项目资金投入、拨付、监管、使用成效的相关资料;

(13)评价工作组现场评价资料;

(14)与评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4.评价指标体系。此次评价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湘财建〔2021〕9号)中的《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衡南县财政局制定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绩效目标作为此次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具体由三级指标组成,包括4项一级指标,7项二级指标,16项三级指标,满分100分。详见附件1。

5.评价工作过程。评价工作整体分为评价准备、评价实施、评价报告和评价总结四个阶段。

(1)评价准备阶段(12月6日-12月15日)

①组建评价工作小组。财政局确定评价项目后,组织第三方机构兴泰事务所成立评价工作小组,与项目单位联系,了解总体情况,协调各项目单位做好评价准备和配合工作。

明确评价目的和工作思路。按照衡南县2021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整体部署,结合2021年度衡南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绩效目标及预期效果,明确本次评价项目目的及整体工作思路。

③收集、整理资料。评价工作小组针对项目情况,收集、整理并组织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规定。

④撰写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评价工作组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制定项目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内容及重点、评价原则及方法、评价程序、人员组成及分工、评价时间安排等。

(2)评价实施阶段(12月16日-12月23日)

现场绩效评价。在审核前期资料基础上,根据需要赴现场评价。

进行绩效评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分。

③形成初步评价结论。根据现场评价情况初步形成量化的评价结论。

(3)评价报告阶段(12月24日-12月28日)

①撰写评价报告。评价工作小组根据项目基本情况及初步形成的量化评价结论对项目绩效进行深入分析,撰写评价报告初稿。

②沟通初步评价意见。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完成后,评价工作组就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征求意见。

③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评价工作组在被评价部门反馈意见基础上,对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4)工作总结阶段(12月29日-12月30日)

评价工作结束后,评价工作组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

三、评价结果

(一)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根据《2021年度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资金管理、资金使用、资金绩效和县级财政在粮食方面的支出情况对指标体系中有关指标进行分析说明。

1.资金管理情况

(1)获奖县是否制定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衡南县制定了《衡南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办法中明确了资金用于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支持完善粮食收购、仓储、流通、加工等建设

(2)获奖县是否制定当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并及时报送省级财政部门备案衡南县制定了《衡南县2021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并备案

(3)奖励资金使用方案是否明确按规定用途提出绩效目标,目标是否细化、量化、便于考核。《衡南县2021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中提出了绩效目标,对2021年预期粮食播种面积及产量和高档优质稻播种面积均有明确的数额。

(4)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是否及时下拨。衡南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已在2021年度全部拨付。

(5)奖励资金是否存在管理、使用问题及被媒体公开披露的问题。未发现衡南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在资金管理及资金使用方面被媒体公开披露及查证属实的情况。

(6)奖励资金是否按政策规定的用途使用。为进一步加强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监督管理,衡南县财政局制定的《衡南县2021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规定,使用奖励资金优先发展粮食生产,严禁用于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不得用于购买小汽车,不得用于搞短期行为和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明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重点支持水稻高产创建样板示范、"一种双收"再生稻生产、优质稻生产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所需的优良品种;(2)重点支持遏制耕地抛荒,发展早稻生产; (3)重点支持水稻"集中育秧、合理密植、安全齐穗"等增长关键技术推广应用;(4)重点支持农业机械购机累加补贴;(5)重点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粮食生产;(6)重点支持县级储备粮(含临储粮)费用(7)重点支持修缮粮油仓储设施;(8)重点支持扶持粮油加工企业;(9)重点支持水利设施的运行与维护。通过界定资金使用范围,有效规范了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使用行为。根据提供的相关资料,未发现衡南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购买小汽车、新建办公楼及培训中心和用于"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现象。

2.资金使用

是否优先用于支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方面支出按照《衡南县2021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和农业生产发展的需求,2021年衡南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安排3,222.00万元,从县本级财政调剂安排资金10.41万元。明细如下表:    

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使用单位名称

金额

主要用途

农业农村局

1,434.00

种子、农药、化肥购买,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等

商务和粮食局

175.41

临储粮资金、粮食收购设备购置等

水利局

1,229.00

水利工程运行及维护、冬修、抗旱电费等

农机局

194.00

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监理、农机购置补贴等

经建股

200.00

储备粮利息和费用(直拨至承储单位)

合计

3,232.41


3、资金绩效

稳定粮食种植面积。2021年,省市下达衡南县粮食播种面积目标任务为133万亩,衡南县实际已完成粮食生产面积136.36万亩(其中早稻45万亩、中稻(一季稻)26.37万亩、晚稻50.06万亩、旱粮14.93万亩),超额完成了省市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目标任务。

粮食总产量稳中有增、粮食产值超额完成2021年,省市下达衡南县粮食产量目标任务为60.95万吨,衡南县实际已完成粮食总产量63.49万吨,超额完成了省市下达的粮食产量目标任务。超额完成了全县2021年粮食产值19.44亿元以上的目标,实际完成20.1亿元。一是推广高产优质良种;二是集成示范推广应用水稻"集中育秧、合理密植、安全齐穗"三项关键增产技术;三是推广应用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科学培管;四是创建高产示范线片,保障粮食高产稳产。10月17日,袁隆平院士第三代杂交水稻衡南县试验示范基地现场测产,双季稻亩产达1603.9公斤,再次创新纪录。

高档优质稻种值面积不断增加2021年,全县高档优质稻种植面积45.6万亩,比上年增加3.4万亩,增幅8.01%。我县制订了《衡南县2021年粮食产业协同创新工作方案》(清粮组发[2021]5号),积极创建"订单企业+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及"早专晚优"、"稻油双优"绿色高质高效种植模式,建立"品种高档化、种植区域化、环境优良化、栽培绿色化、产销订单化"标准化生产基地,稳步开展"一村一品"六统一行动(统一品种、统一种植时间、统一种植标准、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机械化作业、统一订单收购),全面推进全县高档优质稻高质量发展。

稳步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创建龙头企业和品牌。2021年,全县30亩以上种粮大户4040户,比上年增加80户,完成了全县种粮大户(合作社)4000户以上的目标。其中:30-100亩3126户、100-200亩467户、200-300亩248户、300-500亩126户、500-1000亩51户、1000-1500亩7户、1500亩以上15户。全县共有省级以上龙头企业5家,分别为大三湘油茶、展望生物、健安米业、伟利食品、金林食品。培养了"大三湘"油茶、展望生物"波希曼"香丝米2个在省内、国内亨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

积极推动主食产品深加工。发展粮食加工企业,大力推动初级产品向高附加值精深加工转变,2021年全县粮食深加工率达到30%,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

落实政策粮食收储、确保粮食安全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粮食收购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总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全县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衡南县2021年粮食收购工作方案》、《关于下达2020年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的通知》、《衡南县县级储备粮费用补贴方案》、《关于转发<基于镉含量的稻谷分级收储技术规程>的通知》、《关于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溯源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1年衡南县粮食收购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检的方案》等系列文件。2021县级储备粮规模为9700吨,成品油50吨,按政策收购临储粮4.02万吨。2021年处置2020年收储的临储粮789吨。加入"衡阳智慧粮安管理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对粮食入库、在库和出库的数量、质量、食品安全指标进行全面、系统、精准的监管。对超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的粮食实行包装入库,扫码溯源;全县落实镉快检仪器65台。县商务和粮食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检测人员实际操作培训和设备调试校验,参加省级、市级培训达80人次。

稳步提高耕地质量。2021年,衡南县制定了《衡南县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方案》,大力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2021年,在全县23个乡镇(街道)采取保护性耕作措施,政府采购镉低积累水稻品种7.5万公斤,推广应用镉低积累品种水稻种植面积7.5万亩;在全县23个乡镇(街道)秸秆还田;在全县23个乡镇(街道)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1年,全县建立耕地质量监测点19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18个。2021年,衡南县开展耕地质量监测,编制《2020年度衡南县耕地质量监测报告》,根据年度衡南县耕地质量监测报告显示,衡南县耕地质量比上年度提高0.05个等级。

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稳中有升2021年,全县水稻机插机抛率44.61%,同比上年增加5.11%,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80.2.%,同比上年增加1.04%。衡南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衡南县粮食生产合作化机械化的意见》和转发了《湖南省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重点加快补齐水稻机插机抛短板,实行省市县三级累加补贴。建立了四线十片水稻机插机抛示范基地,四线:(茶宝线、车硫线、322线、107线);十片:(阳光片、高新片、盐河片、白水片、清福片、炮公片、高桥片、大广片、神山片、灵官片)。2021年新增高速插秧机38台,有序抛秧机9台;全县共拥有各类农业机械12.9378万台套,农机总动力101.953万千瓦,2021年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0.2%,机耕、机插、机收面积分别为121.43万亩、54.17万亩、113.65万亩,机耕、机插、机收率分别为96.99%、44.61%、93.59%。

⑨农药、化肥使用量负增长。2021年,全县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50%,绿色防控覆盖率达40.62%,农药使用量较上年减少3.38%。2021年,衡南县制定了《衡南县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方案》,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面积194.2万亩,减少化肥使用量(纯量)720吨,化肥使用量较上年减少1.15%;推广商品有机肥5万吨,施用面积12万亩,秸秆还田面积95.6万亩,种植绿肥16万亩,改良酸性土壤5万亩。

水利基础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2021年衡南县财政局从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中安排1229万元用于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冬修农田水利、提水抗旱电费等项目。通过资金的投入,水利基础设施得到了较大的改善,极大地提高了灌溉放水和防汛抗旱能力,年增加蓄水量600万方,恢复和改善灌区灌溉面积16万亩,为确保粮食生产丰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积极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和粮食经纪人培训。2021年,衡南县出台《关于印发衡南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方案的通知》,培育人数400人,学员满意度达到90%以上,完成了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中农民教育培训年度任务。2021年7月22日至24日,由商粮局组织举办了全县《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暨粮食收储培训班,参加人员130人以上。

县级财政在粮食方面支出情况。根据衡南县财政局提供的《衡南县2021年12月财政支出分项完成情况表》,衡南县2021年度用于支持粮食生产、流通方面的财政支出金额为107,771.00万元,比上年增加656万元,占县级财政总支出632,600.00万元的比重为17.04%,与2020年占比基本持平。

(二)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1年度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9.5分,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湘财建〔2021〕9号)规定,综合评价等级为"优"。

四、有关建议

1、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建议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避免出现"重资金拨付,轻绩效管理"的情况。以具体项目为抓手,切实将产粮大县资金绩效工作落到实处,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高。

2、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力度。要落实强农兴粮政策,将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和粮食生产先进奖励资金,用于发展粮食生产,加大对种粮主体的奖励补贴和先进镇村抓粮生产的奖励,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种粮、镇村抓粮的积极性。

3、加大扶持力度、延伸产业链,发展高附加值产品。相比种植其他经济作物,种粮效益偏低。建议突出培育扶持龙头企业,按照"建基地、强龙头、连农户、扩市场"的原则,一方面发展优质稻米精深加工,延长稻米产业链。另一方面将龙头企业与农户形成利益共同体,发展种植富硒大米、有机大米等高附加值产品,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

六、附件

衡南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得分表

湖南兴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熊磊


湖南  衡阳               中国注册会计师:甘娟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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