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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泉溪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的收支概括 

  (一)收入决算:全年收入决算总计702.73万元,均为财政经费拨款。

  (二)支出决算:2017年决算总计702.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4.2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5万元,农林水支出157万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702.7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为702.73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终决算数为547.73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及乡镇站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终决算为157万元,用于对村委会的各项支出项目资金。 

  (三)本年结余:上年结余为551.78万元,2017年共结余551.78万元,属于泉溪防洪堤工程项目暂时存款。 

  附件下载:2017年泉溪镇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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