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民许民准字[2025]第4号
关于同意衡南县文瑞幼儿园变更法定
代表人登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衡南县文瑞幼儿园:
你园关于《衡南县文瑞幼儿园原法定代表人李主变更为李小军》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决定准予你园变更法定代表人。
该园变更法定代表人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并请做好变更后的各项衔接工作。
衡南县民政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