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民许民准字[2025]第2号
关于同意衡南县洪山镇群艺培训学校名称
变更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衡南县洪山镇群艺培训学校:
你学校向本机关提出关于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名称登记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查,你学校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决定同意你学校名称由衡南县洪山镇群艺培训学校变更为衡南县洪山镇紫欣艺体培训学校。
该学校名称变更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并请做好变更后的各项衔接工作。
衡南县民政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