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民许民准字〔2025〕第1号
关于同意成立登记衡南县康怡社会工作服务
中心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衡南县康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们于2025年3月12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决定同意成立登记衡南县康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为周春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2430422MJJ850789N,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共衡南县委社会工作部。
该中心登记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局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度检查,若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要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衡南县民政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