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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计划的通知 清振领财[2023]19号

清振领财[2023]19号

关于下达2023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根据衡财农指[2023]309号、清财预B[2023]0441号、清财农指[2023]81号文件及指标单据通知,现下达2023年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资金15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表)。该项指标支出科目列入“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下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99其他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9999”其他支出)。

本次资金安排的项目,从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中筛选优质项目实施,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有关规定使用管理,请各乡镇(街道)尽快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落实公告公示要求,加强衔接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健全项目建设验收、资金使用及资产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市级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中共衡南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市级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单位财政支持环节分配金额备注
1洪山镇新境村乡村振兴示范带动52023年洪山镇新境村产业项目
2江口镇三平村乡村振兴示范带动52023年三平村淡水鱼养殖基地项目
3冠市镇柏潭村乡村振兴示范带动5冠市镇柏潭村2023年烟叶种植项目
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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