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办函〔2025〕16号
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南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3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衡政办函〔2025〕37号)等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衡南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附件:衡南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
衡南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衡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县发改局 | 2025年12月 |
2 | 衡南县乡镇敬老院实行县级统筹统管改革 实施方案 | 县民政局 | 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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