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衡南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政办发[2018]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片区服务中心、岐山办事处,县直各相关单位,驻衡南国省属单位:
《2018年衡南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
2018年衡南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市优化办的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发展环境是第一竞争力”理念,进一步完善服务型、廉洁型机关建设,构建亲商护商的发展环境,营造优良的政务环境,为建设“五个新衡南”打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一、着力为承接产业转移、经济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以提升县城发展竞争力为目标,下大气力推动各项政策落地。坚持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深化“放管服”审批制度改革,提速审批时效,着重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应用,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努力把我县打造成审批事项最透明、申报材料最少、审批环节最简、审批流程最优、办事效率最高的县(市、区)之一。各级各部门要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人员。对具体任务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
(一)开展实体经济降本增效行动。进一步加大减税力度,进一步清理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用电价格,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比例,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降低过路过桥费用。
责任单位:县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办事处、片区服务中心)、衡南工业集中区等有关单位。
(二)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大力促进投资和营商便利化,开展优化政务服务“八个一”行动。一是推进“证照分离”“照后减证”,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二是优化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报建等环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三是大幅压缩政务服务办理承诺期限,整体办事效率提升一倍。四是推进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五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覆盖,省、县、县平台互联互通,政务信息开放共享,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六是推进“马上办”、“当场办”,“不见面审批(服务)”,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七是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八是精简申报材料,所有材料一律提供标准模板。
责任单位:县编办、县优化办、县发展与改革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电子政务办、乡镇(办事处、片区服务中心)、衡南工业集中区等有关单位。
(三)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阻挠施工、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包强揽等恶意阻挠项目建设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的违法犯罪行为。支持和保护广大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和方式反映解决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问题。
责任单位:县优化办、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发展与改革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县水利局、乡镇(办事处、片区服务中心)、衡南工业集中区等有关单位。
(四)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严肃整治利益驱动办案、越权办案,着力解决企业诉讼“执行难”问题。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慎重使用搜查、扣押、冻结、拘留、逮捕、查封、关停等措施。探索适合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特点和发展要求的审慎监管模式。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制办、县发展与改革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办事处、片区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
(五)开展招商引资违约失信问题专项整治。清理纠正政府招商引资中的违约失信问题,集中协调解决一批项目和协议履约中的矛盾、争议和投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因违约毁约侵犯合法权益的,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规范PPP项目管理,加强对政府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严防履约争议和廉政风险。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发展与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商粮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优化办、各乡镇(办事处、片区服务中心)、衡南工业集中区等有关单位。
(六)严肃查处各类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建立和畅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网上投诉举报平台。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建立案例通报常态化机制,对各类典型案例定期集中通报。
责任单位:县监察委、县优化办。
二、大力开展服务企业及规范涉企检查、执法专项行动
(一)开展帮扶企业活动。通过进企业、真帮扶、解难题,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增强发展信心。突出抓好分级帮扶,建立县政府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继续开展“百户大型骨干企业精准帮扶”活动,按照“一个企业(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的要求开展帮扶行动。认真梳理落实和研究出台引导支持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对重要创新平台、创新企业、创新活动进行重点扶持。
责任单位:县经科信局、县发展与改革局、各乡镇(办事处、片区服务中心)、衡南工业集中区等有关单位。
(二)规范涉企检查收费。督促执法检查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建立健全“双随机”制度和评价反馈制度,切实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开展规范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行政机关和公用事业单位执行价费政策的情况,查处典型案件,规范收费行为。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优化办、县发展与改革局、各乡镇(办事处、片区服务中心)、衡南工业集中区等有关单位。
(三)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认真落实《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完善处罚幅度裁量基准,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应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集中治理和解决乱处罚问题,严查向基层执罚单位下达执罚指标、按比例提成罚没收入等执法创收行为。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优化办、各乡镇(办事处、片区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
(四)完善监督测评系统。充分发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点(员)的作用,定期组织召开站点员工作会议,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走访调研和监督测评。进一步明确站点(员)职责义务,积极引导规范测评点(员)履行监督职能,推动监督评测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渠道。
责任单位:县优化办、各乡镇(办事处、片区服务中心)、衡南工业集中区等有关单位。
三、强化效能监督,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
构建由政务服务效能监督责任机关和政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组成的监督评估体系,健全考核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效能监督,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更新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等相关数据平台,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监管。推动有关部门进一步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明查暗访行动,严肃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严肃查处“索、拿、卡、要”等行为。
责任单位:县监察委、县优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电子政务办、各乡镇(办事处、片区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
四、完善优化工作长效机制
完善部门联动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强化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加强全县优化工作队伍建设,强化上下联动,确保工作力量。研究制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考评办法,完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绩效考核体系。建立优化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强化宣传引导,为优化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