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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通告

衡南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通告

清政通[2024]14号


因实施衡南县全域医养基础设施项目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310号)、《衡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南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清政发〔2022〕8 号)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对衡南县全域医养基础设施项目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衡南县云集街道保合社区(房屋所有权人:云集镇保合村唐向东、云集镇保合社区牛角组201室魏勇军、云集镇保合社区牛角组101室唐振宣、云集镇保合村湖南耀星建设有限公司)。

二、上述范围内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上述范围内房屋征收工作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委托云集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地址:衡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02室 联系人:彭磬

电话:15574729091

四、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在征收范围内另行公告。

五、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衡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衡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衡南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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