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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疫情 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清政发[2020]1号)

清政发[2020]1号

 

衡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积极应对疫情 支持企业过难关、

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岐山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全县范围内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迅速复工复产、渡过难关,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倾听企业呼声

1.健全完善县级领导联系企业制度,迅速组织开展疫情对企业影响的调查研究,深入了解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面临的主要困难、急需的支持帮助等。发挥省中小企业诉求意见办理机制的作用,对企业反映突出的堵点、难点问题,加大交办力度,推动问题解决,帮助企业过难关,增强企业获得感。

    二、全力协调服务

2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各复工复产企业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支持重点联系企业满负荷生产和扩产扩能,优化关键物资生产能力布局。全力做好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协调服务,对重点联系企业实施派驻制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转产防疫物资,协调建立防疫物资生产许可审批和物流运输绿色通道

三、强化金融支持

3.加大对企业的贷款投放。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池,支持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制造业企业加大贷款投放。各银行机构围绕内部资源配置积极创新信贷产品,密切关注疫情对金融风险的影响,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比重,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县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确保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全面落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抓紧落实2020年度全省制造业产融合作白名单企业融资促进方案。

4设立专项资金用于企业信贷支持。一是各银行对疫情防控相关的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全力满足相关医药产品制造和采购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二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还款困难的制造业企业,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费用全免,确保全续保、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特别是对今年51日前到期的中小企业存量贷款,做好展期和续贷工作。三是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制造业企业今年新增用于正常生产的贷款,在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财政给予最高50%的贴息支持,期限不超过1年。四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制造业企业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1,财政继续给予贴息。五是融资担保机构重点为疫情防控相关的企业提供增信服务,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

5.优化金融服务。组织金融机构通过走访、线上服务等形式,对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进行保姆式服务,逐户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及金融服务需求。各金融机构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降低准入门槛,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办贷效率,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6.发挥保险公司稳定器作用。保险公司针对疫情防控开发设计专属保险保障产品,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引起医疗、身故等责任纳入原有产品的保障范畴。保险机构要优先服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出险理赔客户,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四、保障企业用工

7.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复工和停工待料的企业,应当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保持职工队伍稳定。要利用互联网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提供线上用工服务,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指导协调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和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

8.允许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政策,综合调剂使用年休假。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五、减轻企业负担

9.加快财政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对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坚持应拨尽拨、加快进度,做到不挤占、不挪用、不欠拨。

10.减免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制造业企业,1-3月份房租免收、4-6月份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

11.认真落实有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和奖补政策。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湘税发〔202014号)。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企业可依法依规按程序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12.扎实推进清理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款工作,确保今年不发生新的欠款。

六、加强运行监测

13.密切监测企业经济运行状况,聚焦疫情期间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围绕六稳工作,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的准备。加强防控物资保障、煤电油气等生产要素供应,做到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

14.统筹抓好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做好宣传舆论工作,引导企业增强信心、坚定信心。

七、强化法律服务

15.县司法行政部门及县法律援助机构要妥善化解疫情防控中的法律争议,积极参与县内企业有关合同履行、融资贷款、货运物流、劳动用工争议等事务的调处。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企业的各类合同民事争议纠纷要及时、积极组织调处,做到案结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要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事务解答、咨询等法律服务对企业劳动用工方面发生的争议,依法为员工提供法律援助。

本办法支持对象是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制造业企业和参与防疫物资生产的相关企业,本办法执行期限为文件发布之日起至今年630日止国、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全县遵照执行,本办法所列优惠政策与县原已出台的优惠政策,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叠加享受

 

 

 

                                  衡南县人民政府

2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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