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片区服务中心)党委、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县驻村(联村)工作队:
为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树立不等不靠、自立自强的信心和决心,实现由输血扶贫向造血扶贫的转变,经研究,决定印发《衡南县贫困户“十要十不能”行为准则》,请认真组织学习,印制张贴在乡镇政府、行政村村部、村民小组醒目处和每一位贫困户家中,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县直机关单位和驻村(联村)工作队要组织结对帮扶责任人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在进村入户工作中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学习准则,规范言行举止,树立良好风貌,真正做到精神、物质“双脱贫”,大力弘扬“人穷志不穷”、“我脱贫、我致富、我光荣”的清风正气。
附:《衡南县贫困户“十要十不能”行为准则》
衡南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
衡南县贫困户“十要十不能”行为准则
为了激发广大贫困户的内生动力,树立衡南县贫困户奋发向上的良好形象,真正做到精神、物质“双脱贫”。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贫困户中开展规范 “十要十不能”行为准则行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要心怀感恩,不能忘本负义;
二要勤劳致富,不能等靠扶助;
三要讲究卫生,不能杂乱脏差;
四要勤俭持家,不能打牌赌博;
五要赡养父母,不能蓄意分户;
六要诚信守法,不能任性妄为;
七要自信自爱,不能自暴自弃;
八要教育子女,不能放任不管;
九要崇尚科学,不能封建迷信;
十要邻里互助,不能自私自利。
希望广大贫困户自立自强,不向贫穷屈服,不让陋习蔓延,不使中华传统美德丢失,大力弘扬“人穷志不穷”、“我脱贫、我致富、我光荣”的清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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