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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市镇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共衡南县柞市镇委员会

衡南县柞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柞市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坚持全面依法行政,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我乡各项工作法治化,以"维护安全稳定、坚持稳中求进"为重点,不断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一体推进平安张厝、法治张厝建设。现将我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医保社保、民政残联、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等部门办理窗口,各进驻窗口实行专人管理,严格实行"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办事流程,落实"首问负责制",优化办事流程,努力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趟,一趟不用跑",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全面落实企业反映的各类行政执法问题,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惠企政策及相应工作机制,及时将政策红利送到企业。

3.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深入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工建设斗山桥水库护岸及清理,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二类及以上标准。全域划定为生猪、羊群等"禁养区",每季度开展乡镇、村村交水,落实巡查机制,巩固提升养殖综合治理成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公示制度。一是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在政府网站上对政府重大事项进行及时公开、公示,确保各项工作公正、公开、透明。二是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镇政府机构信息,包括机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投诉监督电话等,进行全方位、精细化的展示。

2.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三重一大"制度程序规定,聘任法律常年顾问,对行政处罚、工程合同签订、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工作中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法制审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3.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按照上级部署,及时开展涉及行政复议法规、不平等对待企业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文件清理工作,2024年柞市镇无制定和清退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强化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

1.自觉接受各级监督。一是认真办理并答复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12345平台受理群众诉求18件,办结率100%。二是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2024年以来,柞市镇未收到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三是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四是自觉接受、配合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检察建议采纳情况。

2.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落实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的定义和范围,增强重大决策程序可操作性。持续推行重大决策项目目录化管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六个必经程序,并对实施成效、公众反响等方面做好跟踪评估,确保重大行政项目科学民主、合法有效。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设立镇级调解委员会1个,村级调解委员会14个,实现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镇专家调解库配备1名调解专家,负责综合调解全镇各类矛盾纠纷。2024年共调处受理民间纠纷26起,办结率100%。同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黄赌毒、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持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2024年新增乡村"法律明白人"4人,邀请司法所谢朝晖为全镇"法律明白人"开展"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授课培训2次,培训内容主要涉及农村土地、《民法典》相邻权等法律法规。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律明白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同时发挥乡村法治宣传骨干作用,更好地宣传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知识,为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建设保驾护航。

3.加强法治建设宣传教育。一是组织各村、各部门通过会议、屋场恳谈会、LED屏幕、横幅、宣传单、微信公众号、各村微信小组群等"线上+线下"方式相结合开展普法宣传。二是利用传统圩日、宪法宣传日、国家安全日等活动,组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等相关部门,开展《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法治宣传为主题的宣传活动13场,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营造浓厚的"平安法治"宣传氛围。三是利用全镇党员干部夜学期间,组织全镇领导干部学法普法,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13次,提高全镇党员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强化党员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扎实有效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形成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文明规范执法。坚持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努力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2.推广运用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严格落实"真试真用真案件"要求,全面应用平台各项功能开展线上办案,确保执法案件及时录入、应录尽录,形成全流程、全链条、全闭环线上执法办案。

3.加强执法队伍法治教育培训。聘请法律顾问向执法人员授课,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人员参加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024年柞市镇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人,通过率100%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各村主要负责人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并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每半年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充分发挥制度保障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召开会议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等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整体联动、广大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将法治政府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落实。

(三)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领导带头做表率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每月开展集中学法,持续提升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时刻警醒,防微杜渐,坚决抵制腐朽堕落思想,坚决反对不良风气,以自身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的实际行动,当好班子和干部群众的表率。

三、存在不足

(一)法治观念仍需进一步深化。尽管多年来的普法教育活动已显著提升全民的法治意识,但仍存在法治观念不强、有法不依的情况,特别是在违法采砂和电毒炸鱼领域依然有发生。

(二)法治宣传阵地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当前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不够丰富,高质量且具有新媒体特色的法治教育内容较少,形式单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文艺节目组织不足,有待进一步挖掘和创新。

(三)普法教育工作的组织难度较大,效果不尽如人意。作为农村普法工作的主力军,乡司法所不仅人员紧缺,而且缺乏开展普法教育的经费,工作难以有效推进。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法治思想学习,提升法治意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通过领导领学、专家解读、研讨交流等形式,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组织镇机关干部、村干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行政审批法治流程,对涉企涉民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依法简化冗余办事环节,提高审批效能,确保每一项审批都经得起法治考量,让群众在法治轨道上快速办事。另一方面,持续完善我镇便民服务中心功能,优化窗口设置,规范服务流程,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融入日常服务流程,严格规范各环节操作标准,以法治规范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升业务能力,做到热情服务、高效服务。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对群众不满意的事项及时整改,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三)严格规范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将行政执法信息推送到县级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程序和审核责任,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明确普法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加强对青少年、农民工、老年人等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五)加强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调解组织和调解队伍建设,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加大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工作的力度,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类隐患。针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风险,整合归类,按需分配至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相关部门专项调解,确保调解快速、精准、稳定,得到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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