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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种新冠疫苗通知

     请镇全体机关干部及六办三中心一站一大队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符合疫苗接种要求),于3月2日(星期二)至3月4日(星期四),前往泉溪卫生院接种新冠疫苗,泉溪卫生院联系人:肖利生 18073453542。

    新冠疫苗接种禁忌如下:

1、年龄限制:18一一59周岁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3、有生育意向的夫妻双方

4、慢性病:如心脏病,免疫低下,身体衰弱等

5、各类药物过敏或对花粉虾子过敏者

6、服药后不能控制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

7、感冒发热,咳嗽,腹泻。服用西药成分或输液者,长期吃药者


请各单位负责人通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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