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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食用野生蘑菇中毒风险提示

当前天气炎热,雨量充沛,已进入野生毒蘑菇生长旺盛期,因食用有毒蘑菇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有所增加。为避免该类事件发生,衡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作以下风险提示。

自然界有许多蘑菇含有毒素,不宜食用,普通人并不能识别有毒无毒,最终因误食而中毒。目前,我国已鉴定的有毒蘑菇约400多种;其中含有剧毒可致人死亡的有40多种。

消费者不要采食和购买野生蘑菇对于野生蘑菇,目前尚无简易科学的方法鉴别其是否有毒,预防野生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采食野生蘑菇,不要购买个人采摘售卖的野生蘑菇。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认识的蘑菇应做到“三不”即不采摘不加工、不经营由于有毒蘑菇与普通蘑菇很难鉴别,仅依靠民间流传下来的所谓经验并非科学可靠,以致时常发生“误食”野生毒蘑菇引起的中毒事件。对于不认识的蘑菇,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做到不采摘、不加工、不经营,确保所加工、经营的蘑菇中未混入有毒品种。 

误食毒蘑菇中毒后应及时救治。吃完蘑菇后如感不适,包括恶心、头晕、呕吐、幻视、幻听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治疗;如果来不及就医,应立即采用简易的方法进行催吐、洗胃等处理,尽快排出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残余蘑菇从而减轻有毒物质的吸收,防止病情加重,并尽快到医院进行诊治。 


衡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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