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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泉湖镇中小学生防溺水“吹哨人”奖励制度的公告

关于设立泉湖镇中小学生防溺水“吹哨人”奖励制度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范学生溺水工作体系,完善全社会参与联防联控机制,筑牢防范学生溺水安全防护网络,最大限度化解学生溺水风险,遏制学生溺水事件发生。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设立中小学生防溺水“吹哨人”奖励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励条件:

泉湖镇辖区内,凡发现中小学生或其他未成年人擅自下水游泳、玩耍且成功劝阻的社会爱心人一,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供劝阻视频或照片等信息资料,经核实无误的。

二、奖励标准

发现并成功劝阴的,奖励100元/起和口哨一支,有其他突出贡献的,视具体情况,奖励500-1000元/起,并颁发荣誉证书。中小学生防溺水“吹哨人”将作为评选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优秀“衡阳群众”等奖项的重要依据。

三、相关要求

(一)“吹哨人”对发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能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政府正常工作。

(二)对“吹哨人”信息严格保密,故意泄露其信息或打击报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至泉湖镇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结束之日止。

四、联系方式:

泉湖镇党政办:0734-8911001

泉湖镇应急办:18274738676封主任

各村(居)支部书记

衡南县泉湖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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