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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进一步做好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各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取消2022年“泉湖二月八”农耕文化节(3月8日至3月12日,农历二月初六至初十),停办所有传统节会活动,届时禁止各商户在泉湖镇G322国道两旁及周边私自摆摊设点。

请广大群众、沿途商铺摊点及流动商户相互转告:今年不来泉湖“赶二八”。对因取消今年农耕文化节活动带来的不便请予理解,感谢支持和配合。在此,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少外出、不聚集,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非必要不参与。若非急需购买农耕物资等必需品,请不要参与“赶二八”,避免人员大量聚集。有咳嗽、发烧等症状人员和近期从省外、国外等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请不要参与“赶二八”。

二、做好个人防护。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戴好口罩、勤洗手、常通风、自觉配合疫情防控登记。配合遵守公共场所测温、验码、一米距等疫情防控规定。

三、做好健康监测。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请第一时间向村(居)委会或单位报告,在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尽快到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四、主动接种疫苗。请符合接种条件的村(居)民朋友尽快接种新冠疫苗,为疫情防控尽一份责任,共同守护和谐健康家园。

祝广大村(居)民朋友:新春快乐、虎年吉祥、阖家幸福!

衡南县泉湖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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