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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泉湖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衡南县泉湖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全年收入决算总计1239.6万元,均为财政经费拨款收入。比上年的1072.78万元增加166.82万元。

  (二)支出决算:2017年支出决算总计1239.6万元,均为财政经费拨款支出。比上年的999.17万元增加240.43万元,递增24.06%。增加主要原因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16年的470.49万元增加到828.76万元,增加了358.27万元,增加原因为正常人员调资及交通补贴的增加,以及上级结算补助资金及税收工作经费的增加。

  三、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镇总收入123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8.76万元,占总收入的66.8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万元,占总收入的2.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89万元,占总收入的4.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万元,占总收入的1.02%,农林水支出308.22万元,占总收入的24.86%,住房保障支出12.13万元,占总收入的0.98%。 

  四、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镇总支出1239.6万元。 

  1、基本支出919.25万元,占总支出的74.16%。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18.77万元,占总支出的45.56%,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00.48万元,占总支出的54.44%; 

  2、项目支出320.35万元,占总支出的25.8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支出为1239.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终决算数为919.25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接待地,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终决算为320.35万元,系村级转移支付、农村扶贫,其他农业和水利,住房保障项目的支出。 

  (三)本年结余:上年结余为73.61万元,2017年末共结余73.61万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 

  “三公”经费本年度支出36万元,与上年度40万元比较减少了4万元,是由于实行了厉行节约的接待制度。其中,公务接待费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我镇2017年度机关经费支出919.25万元,比2016年的533.56万元增加385.69万元,增长41.96%。主要原因是: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61.08万元。属人员正常工资调增,以及补发了2016年下半年增资工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00.41万元。另外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均有不同比例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175.8万元。主要是退休费减少77.25万元,退役费减少20.3万元,抚恤金和医疗补助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4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镇共有车辆1辆,属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我镇2017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98分,扣分原因为产出职责履行实际完成率和完成及时率各扣1分。 

  附件下载:泉湖镇2017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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