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衡南县茅市镇
负责人:欧召军
机构地址:衡南县茅市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734-8776431
电子邮箱:278551192@qq.com
邮编:421115
主要职责:
(一)宣传法律政策,促进村民自治。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街道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支持保护农民兴办各种经济组织,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和城镇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三)加强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环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搞好乡村公共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发展科教文卫事业,提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信息服务,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五)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六)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政办公室职能职责:
1、负责党政机关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做好上传下达,承上启下,内外联系,综合协调等工作;起草或审核以镇党委、政府名义行文的文件、材料,组织信息报送,开展调查研究,搞好有关工作的督查、落实,起领导的助手和参谋作用;
2、组织、安排镇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协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机关的自身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承办政府重要会议;负责文件收发、传递、文书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及保密、信访工作;负责交通工具、通信设备、公共财物的管理;
3、负责人大、信访、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民兵预备役、群众团体等工作;搞好接待、行政、后勤工作;
4、完成上级领导机关和本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政办负责人:全峻锋
经济和生态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企业服务等工作;
3、承担市场监督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职责;
4、负责自然资源、林业、农业、水利、住建、交通运输等管理工作;
5、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经济和生态办负责人:全峰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
2、负责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负责人:刘国军
党建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2、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指导村(社区)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
3、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村(社区)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5、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落实以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
党建办负责人:全华丽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能职责:
负责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市场服务、民族宗教等公益性社会服务工作;负责乡镇政务服务工作。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王向红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能职责:
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业开发、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公益服务和相关应急事务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石劲松
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村庄规划,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农村住房建设,耕地保护等公益服务和相关应急事务工作。
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负责人:刘小海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职责:
负责整合县直有关部门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以茅市镇的名义开启执法工作;对于村(社区)的违法行为进行督查;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谭小军
财政所主要职能职责:
负责镇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定期结报工作;负责镇所属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工作;负责各项惠农政策、优抚政策以及救助资金的及时兑现;负责村 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各项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和支农专款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镇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资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占用费的征收工作;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管工作;承担农村税费改革的具体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以及县财政局安排的其它工作。
财政所负责人:段华
司法所主要职能职职责
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 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工 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合理工作,为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 理工 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司法所负责人:周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