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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尾洲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近尾洲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大代表会的决定、决议。

  (二)加强经济建设。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等工作。

  (三)加强社会管理。编制社会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的教育、体育、科技、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民政、公安、司法、人武、国土资源等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

  (四)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等工作。

  (五)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等工作。

  (六)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促进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七)负责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近尾洲镇在职工作人员28人。其中:政府机关人员16人,人大机关人员1人,政协机关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10人,退休老干13人。

  (二)近尾洲镇内设党政办、监察室、团委、妇联、工会、民政办、安监站、综治办、信访办、扶贫办、残联。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近尾洲镇人民政府本级及近尾洲镇财政所。

  四、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决算:2018年度决算收入总计1094.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0万元,增加34.73%,均为财政经费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094.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0万元,增加34.73%,均为财政经费拨款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决算:全年收入决算总计1094.23万元,均为财政经费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1.1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9万元,农林水支出461.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4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计1094.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0万元,增加34.73%。本年支出合计中,基本支出642.99万元,占比58.76%;项目支出451.24万元,占比41.24%。本年支出决算各项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1.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28%。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9%。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88%。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76%。

  5、农林水支出461.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15%。

  6、住房保障支出8.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74%。

  (四)“三公”经费

  2018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2018年 “三公”经费决算14.56万元,总额比年初预算减少1.44万元,比去年决算增加0.7万元,增加原因是我镇公务车是上级赠送使用多年的公务车,公务接待比去年减少2万,减少原因是我镇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公务接待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严禁奢侈浪费。

  (五) 2018年我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642.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合计527.53万元,占比82.0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合计115.46万元,占比17.9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近尾洲镇2018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七)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镇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认真开展绩效自评,按财政要求及时报送了《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等相关表格及佐证资料。

  第二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  近尾洲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

  1、《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18年决算公开报表_衡南县近尾洲镇人民政府.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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