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务公开 > 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岐山镇 > 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高位,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德尔塔和奥密克戎变异株叠加流行的特点,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持续存在,防控形势异常严峻。清明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清明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防止因公共聚集活动引发新的疫情,现就清明期间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全镇严管严控时间阶段。暂定3月19日至4月15日,视疫情变化情况进行调整。

2、严防输入性疫情发生。境外、省外和省内中风险地区返乡祭扫人员或其接待亲友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到达时间、活动安排和离开时间等信息。各村(社区)要严格排查核验和跟踪管理,发现迟报、瞒报、漏报的,依法从严处理。

3、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聚会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举措。保护好自身健康,避免给他人带来风险,既是对个人、家庭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更是对家族先人的最好告慰。坚持非必要不离衡、非必要不返乡,切实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祭祀,尽量不实地祭扫,降低因人群聚集引发的感染风险。

4、倡导绿色文明祭扫。祭祀在心不在形,生者的身体健康,就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实行居家追思、小规模家庭追思、网上祭奠等缅怀方式,降低实地祭扫人数及祭扫活动聚集感染风险,以绿色祭奠弘扬文明新风。

5、严管严控聚众聚餐规模。严禁举办承办5桌以上的聚餐,严禁举办50人以上的聚集性祭奠活动。承办5桌及以下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行举办5桌及以下聚餐的个人,须向属地村(社区)报备,并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6、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在清明节前后,广大居民朋友要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到人流密集和大型公共场所活动。不组织、不参与聚集性祭扫、聚会聚餐等各类聚集性活动,积极劝导境外或外地人员暂缓返回祭祖探亲,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

请广大居民朋友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对扰乱社会秩序和拒不执行疫情管控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

特此通告。

 

衡南县岐山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