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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洪山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洪山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衡南县洪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洪山镇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的通知


村(社区),各单位:

切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根据《衡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清政发[2023]1号要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衡南县洪山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衡南县洪山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刘海涛 委副书记、

副组长周伟梁  人大副主席候选人

谢  磊  财政所所长

李小生  司法所所长

陈  前  派出所所长

王小国 镇联合中心学校校长

李小生 镇司法所所长

      胡  鑫  党政办主任

蒋  友 市场监督管理所长  

谭正武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聂益斌  镇退役军人事务站站长  

       聂益军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胡利华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谢振宇  镇政务中心主任  

       邓帆江  党政办干事

       封迪宁  党政办干事  

、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统计办,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镇党政办主任胡鑫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衡南县洪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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