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千福门业有限公司门窗、玻璃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11月9日起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8552508
联系地址:衡南县新塘路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千福门业有限公司门窗、玻璃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衡南产业开发区(衡南县经济开发区)三塘工业园清水塘路以西 |
建设单位 | 湖南千福门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衡阳市宇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千福门业有限公司投资1400万元,拟在衡南产业开发区(衡南县经济开发区)三塘工业园清水塘路以西建设湖南千福门业有限公司门窗、玻璃加工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万条室内门,年产中空玻璃20000t/a,年产钢化玻璃5000t/a,年产铝合金窗户15600m3,项目采用电供热。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木材裁剪等产生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门扇粘合和组装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涂胶、封胶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玻璃切割磨边粉尘采用湿法加工,经抽排风措施抽排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管道楼顶达标排放。 综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玻璃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地面清洁废水与经隔油措施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交由周边农户做农肥;远期待三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完成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三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并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活垃圾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一般性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出售至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玻璃边角废料和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交由玻璃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钢板料、木材边角料及木屑、铝条边角废料、金属粉尘、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外售废旧资源回收部门综合利用;食堂废油、废胶、废化学品包装、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含油废劳保用品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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