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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县要求,编制的衡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相关统计数据表等部分组成。该报告中所列的数据为201311日至20131231日统计数据。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致电衡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办公室电话为:0734-8550119.

一、概况

2013年,我县根据《条例》以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要求,认真贯彻湖南省《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围绕衡南县各项重点工作,以服务公众为宗旨,着眼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着眼于提高行政效能,丰富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健全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省、市政府对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统一部署,我县加强了对财政信息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了诸如财政预决算以及政府采购等财政信息。同时加强了对部门、基层乡镇公开工作的指导,严格把好数据核实关,确保公开的信息准确详实。充分利用已有的信息公开平台,如手机短信、公示栏等公示渠道,公开群众所关心的相关信息。

加强对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的考核。各职能部门对相关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围绕县政府实事工程,加大了住房保障、为民办实事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我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制定了《衡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工作制度对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流程等做了详细规定。同时强化领导机构,对相关的工作制度进行了及时调整,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流程。将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最新要求落实到工作流程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满足公众的公开要求。

3、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督查考核。定期通报各单位主动公开文件数量和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并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严格考核目标,把信息公开考核结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项目之中。

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对政府门户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整改设置,对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平台进行了升级,方便公众通过网站获取政府信息。加强网站安保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基层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二、主动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有关规定,依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主动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信息的方面包括政策法规、最新公文、统计公报、人事信息、行政审批等各方面内容。
  及时公开各单位最新一年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上传了全县下发的相关文件以及各单位自身发送的文件。对各单位的某些行政活动以及为民办实事等予以公示。

2013年全年,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为6697条。
  其中,我县各单位利用衡南党政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数为4769条。
  另外 1928多条则涵盖了政策、规划等众多方面。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20条,占11.4%;规划计划类信息165条,占8.5%;业务类信息936条,占48.5%;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607条,占31.4%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到目前为止,共接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8件,均为门户网上来信,涵盖了乡镇规划、房地产公司资质、社保公积金缴纳、107国道超速违法以及罚款用处等,这些申请均在15天的规定时间内全部给予回复,并与申请人进行了联系,申请人对该回复表示满意。
  (二)咨询情况:今年到目前为止,共有1106多人通过电话、网上申请等各种方式进行了咨询。其中通过县党政门户网政民互动栏目公众来信906件,已回复890件,还有   16件未到规定期限,正在办理中。另外还办理了市党政门户网“政务信箱”转交件63件,已回复46件,还有17件正在处理当中。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各政府机关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请求而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需要复印、递送的,个别服务收取成本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减免相关费用。在目前的申请中,尚无申请减免费用的要求。
  我县今年除《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外,无不予公开的信息。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
  2013年,我县未发生针对政府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举报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县2013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服务意识还有待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不能适应日益提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一些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还有待完善。下阶段将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常态管理。对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定期通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督察机制。对已经形成公开惯例的政府信息加强后续的更新维护,加强工作的连续性。根据部门特点,结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对各部门掌握的信息公开进行梳理,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

  2、落实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形成合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不定期抽查部门和基层乡镇落实工作的情况,并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中予以反映。

  3、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配备,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信员制度。举办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培训,加强学习,确保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最新要求相一致。

4、提升服务效果。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和设备维护。围绕公众关心的收费、质量、服务等信息编制信息公开内容,公开岗位职能、收费标准、办事流程等信息,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六、附表

1、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 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6697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6697

   2、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 量

申请总数

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8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8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其中:(1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2)“信息不存在”数

0

   3)“非本部门掌握”数

0

   4)“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5)“免予公开范围 1

0

   6)“免予公开范围 2

0

   7)“免予公开范围 3

0

   8)“免予公开范围 4

0

   9)“免予公开范围 5

0

   10)“免予公开范围 6

0

   11)其它原因

0

  注:免予公开范围指《规定》第十条所列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3、咨询情况统计

 

单位

数 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1106

网上咨询数

人次

969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58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79

  4、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

数 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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