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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5年,县委、县政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坚持“兴工强农、旺市融城的发展战略,继续坚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工作方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完成生产总值(GDP287.85亿元,增长8.2%。其中
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65.18亿元,增长3.7%;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27.52亿元,增长6.4%,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95.15亿元,增长15%。

 

三次产业结构比由上年同期的23.748.827.5调整为22.644.333.1,第一产业比重降低1.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提高5.6个百分点。

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达10.2%39.0%50.8%,其中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26.3%。

二、农业
  全县完成农业总产值106.85亿元,增长3.9% 全县实有耕地面积70.33千公顷,增长6.95%,其中水田65.62千公顷,旱地4.71千公顷;全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08.85千公顷,增长 2.2%。其中谷物种植面积101.13千公顷,增长0.3%;油料种植面积42.84千公顷,增长2.2%;棉花种植面积4.78千公顷,增长4.8%;烟叶种植面积1.64千公顷,下降15.5%。主要农产品产量见下表1

1  主要农副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绝对数

较上年±(%)

粮食产量

万吨

60.4

1.3

油料产量

7.04

4.3

棉花产量

0.66

6.7

烟叶产量

0.41

-26.6

瓜果产量

10.64

6.4

肉类产量

14.92

-6.8

       其中:禽肉产量

2.89

4.6

水产品产量

6.16

4.5

牲猪存栏

万头

102.6

-5.0

      其中:能繁母猪

10.8

-5.2

牲猪出栏

161.16

-9.7

家禽存笼

万羽

1190.29

4.5

家禽出笼

1926.94

4.6

 

全县完成造林面积4.6万亩,其中荒地造林面积1.5万亩,实有封山育林面积4.3万亩。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57家,累计达887家。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县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79.8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44.6亿元,增长5.4%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5亿元,实现利润10.99亿元,产品产销率99.8%。规模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见表2

 

 

全县建筑业完成总产值113.3亿元,增长14.96%,完成增加值29.5亿元,增长10.6%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93.7亿元,增长20.3%。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89.14亿元,增长24.9%;房地产投资4.5亿元,下降22.7%。

 

 

 

五、内外贸易

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9.8 亿元,增长12.4%。从区域看,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75.4亿元,增长12.4%,乡村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4.4亿元,增长12.6%;从消费形态看,批发业营业额完成5.78亿元,增长12.2%,零售业营业额完成74.9亿元,增长12.7%,住宿业营业额完成0.38亿元,增长12.3%,餐饮业营业额完成8.74亿元,增长12.7%。

全县共引进外资项目28个,到位外资8500万美元,下降0.9%。引进内资项目51个,到位内资21.3亿元,增长12.5% 。其中引进投资额过10亿元项目3个,过亿元项目7个,投资额过5000万元项目29个。全县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3000万美元,下降1.3%

六、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县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实现增加值19.42亿元,增长3.8%。公路运输客运量完成420万人/次,旅客周转量48.88万人公里,货物周转量20100.9万吨公里。全面实施农村公路通畅、通达工程,完成农村公路建设89.2公里,年底全县公路通车总里程达3406公里,其中:水泥路1962.2公里。  

全县完成邮电业务总量24967万元,同比增长0.83%。其中邮政业务总量5859万元、电信业务总量4218万元、联通业务总量5020万元、移动业务总量9870万元;互联网宽带用户44602,增长12.2%。

全县接待各类游客126.45万人次,增长28%;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28亿元,增长33%;全县有四星级乡村旅游点7个,省级旅游家庭旅馆4个;农业示范点2个;名镇名村各1个;AAA级景区2个。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16.52亿元,增长12.0%(国税3.36亿元,增长11.1%;地税7.57亿元,增长12.6%;财政5.59亿元,增长11.1%),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2.13亿元,增长10.7%。全县一般预算支出42.21亿元,增长11.8%。其中:教育支出7.08亿元,增长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9亿元,增长7.3%;医疗卫生支出6.12亿元,增长18.2%

 

 

全县金融业实现增加值3.26亿元,增长16.1%,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02.38亿元,增长15.5%;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68.95亿元,增长18.1%

全县人身保险完成保费收入5716万元,其中人身意外伤害险423万元,健康险1052万元,寿险4241万元。保险赔付支出5615万元。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县共有中小学300所,其中普通高中6所,完全中学1所,职业高中1所,初中45所,中心小学25所,完全小学152所,初级小学70所。共有在校学生123595人,其中高中19332人,初中38075人,小学66188人。共有幼儿园102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9所,民办幼儿园83所,在园幼儿共21876人。共有教师11736人,其中在编在岗教师7783人(小学教师3336人,初中教师3121人,高中教师1326人)、退休教师3953人。

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实现高新技术产品产值77.1亿元,实现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26.59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9.2%,较上年同期下降5.3个百分点。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县拥有艺术表演团体3个,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2个,
博物馆12个、纪念馆2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目录2个,无线数据电视台1座,无线数据电视节目1套,有线数字电视用户达5.5万户。广播和电视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8%。

全县综合医院3个(不含民营医院),卫生机构拥有床位数3947张,卫生技术人员3889人,其中医师2010人,注册护士1202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个,卫生技术人员83人;妇幼保健院1个,卫生技术人员83人。县乡两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率达82.1%,农村五保户对象在县乡级新农合定点医疗住院实行基本医疗费全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率达100%

全县拥有各类健身队伍36余支,公共体育场地1167处,举办各类体育活动7余场次,全县运动员在参加各级比赛中,获得国家级金牌2枚,银牌2枚,铜牌3枚。省级金牌21枚、银牌24枚、铜牌28枚。

  十、人口、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全县常住人口97.9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6.22万人,农村人口61.72万人,城镇化率达37.0%。人口出生率12.97‰,死亡率6.36‰,人口自然增长率6.61‰,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3.67

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636元,增长8.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34元,增长9.0%;家庭人均消费总支出12169元,居民人均文教娱乐服务消费支出1858元,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消费支出占消费支出比重达15.3%,人均住房使用面积56.3平方米。

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92.5万人次,其中:企业养老保险6.56万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2.83万人、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生育保险)15.53万人、工伤保险人数5.8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万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人数达56.77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赔付支出分别为8398万元、3338万元、186万元和1941万元。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7461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958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167人、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援助达100%;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746人。

全县共有1个福利中心、26个敬老院、5个村级“五保之家”,供养人数1907人。销售福利彩票3201.8万元,接收社会定向捐赠195.14万元,“慈善一日捐”活动共收到捐款96.15万元。全县城镇低保月均保障0.99万人,全年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221.6万元,月人均补差260.4元;农村低保月均保障4.39万人,全年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6079.7万元,月人均补差112.5元。全县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648.5万元,救助5.2829万人次。

全县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数5.5578万人,新增公共租赁住房705套,改扩建乡镇敬老院2所,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530户。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144天,优良率达到10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分别为10.91%、6.99%、30.41%25.7%;年末全县三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5175.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0.9%

全县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9.12万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2010年不变价)0.434吨标准煤/万元。

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7起,死亡4人,重伤82人,经济损失22.4万元,亿元生产总值(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0139,交通事故死亡率0.1536,火灾事故死亡率0

 

 

注:1、本公报中的数据为初步数据,最终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2、本公报所列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生产总值、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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