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
关于下达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通知
湘发改价费规〔2021〕645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局,有关出版、发行单位:
根据《湖南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2017〕343号),我们核定了我省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现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材具体价格见附件,附件中未列的教材价格参照湘发改价费〔2020〕627号文件执行。
二、本通知下达的教科书价格目录与《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1年秋季-2022年春季中小学教科书目录>的通知》(湘教发〔2021〕26号)下发的教科书目录相对应。各地应严格执行,不得超出本通知规定的用书目录、版别自行定价。与教材配套的光盘,可由学生自愿选择购买,每张(片)不超过5元。不得将教科书和光盘、磁带捆绑发行、销售。
三、未经省发展改革委核定价格的中小学教材,不得在我省中小学校销售。本通知核定下达的各版别教材价格,其它版别同类教材不得参照执行。
四、有关出版、发行单位要确保教材用纸标准和印刷装订质量,保证学生课前到书。
本通知自2021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附件:1、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教科书价格表
2、2021年秋季普通高中教科书价格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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