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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5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邱清燕主持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军列席会议。

会议接受阳新民同志辞去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谢先银同志辞去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王芳捍同志辞去县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主任委员职务;接受唐代增同志辞去县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谭顺芝、李乔生、谢华东同志辞去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职务;接受欧阳武飚辞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分别免去谭顺芝、谭丁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信访室)主任职务及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免去阳祥云同志的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职务,免去唐耀明同志的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职务,免去刘振国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免去唐云秋同志的县商务和粮食局局长职务;免去刘小明同志的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郭飞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向阳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会议审议通过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人员调整名单。会议任命肖恒会、谭丁同志分别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信访室)主任和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副主任;任命阳祥云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谭顺芝同志为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黄红贵同志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刘华军同志为县商务和粮食局局长;任命谢华东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补选办法(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相关资料;审议并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撤销岐山办事处的议案;听取并审议了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及2020年预算草案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重点解决宝盖镇等五个乡镇用电安全、用电质量问题,实现与国家电网用电同质同价的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审议并通过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中文、王励、周向阳主持部分议程,副主任刘志伟、贺育生等参加会议。副县长唐湘黔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尹钢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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