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报 告
——提请衡南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审议
衡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4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县第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县政府系统共接办代表建议98件,均已办结,回复率100%。其中,所提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件)有17件,占17.35%;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件)有67件,占总数的68.37%;所提问题因客观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暂时无法解决的(C类件)有14件,占总数的14.28%。代表表示满意的94件,占95.92%,代表表示基本满意的4件,占4.08%。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
代表建议办理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对此,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县直各承办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力求所有建议按时办结、办结率100%,满意率要达到95%以上。县政府办参照省、市级代表建议交办工作模式,积极推行预交办制度,按照"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承办部门,对"领办、交办、转办、合办、督办、反馈"等环节进行了细化;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将办理任务分解落实到20个承办单位,将办理责任明确到政府县级领导,并安排政府办相关副主任跟踪落实。在具体办理中,领会代表所提建议的出发点和意图,把握答复的精确性,实事求是地向代表汇报情况,既不回避矛盾,也不轻易许诺,把握答复的真实性,对代表提出的问题,杜绝以偏概全、以此代彼的现象,把握答复的完整性,努力做到掌握情况全面准确,办理措施具体明确,回答问题力戒大话、官话、套话、空话,把握答复的实效性。
(二)强力推进
县政府要求县直机关各部门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坚决杜绝"重答复、轻落实、承诺多、解决少"。
一是聚焦交通、水利、城建等领域,集中有限财力,确保能在年内解决的问题限时解决。目前,重点民生实事有26项指标已全部完成,占总任务数的96%,其中12项指标超额完成;1项指标按时序推进,完成量居全市第一;完成3077万元10千伏及以下行政村配电网改造工程;实施乡村"雪亮工程"建设乡村公共部位安防设备1642个;完成15个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房加装电梯24台;完成改新建农村公共厕所15座、农村户用厕所14038户,确保了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效果。
二是对建议中提到的问题要尽力予以解决,把办理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具体问题上,使办理工作成为推进民主法治和行政效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抓手。如办理89号建议《关于改善我县农村寄宿学校条件的建议》,将全县每个乡镇至少建议一所以上标准化乡镇寄宿制学校纳入教育"十四五"规划中,2021年投入1200万元,实施了寄宿制学校旱厕改水厕项目26个全部完成;投入近3000万元,新建9所学校塑胶运动场;投入近5000万元,在松江松柏中学、茶市僚塘等7所学校新建学生宿舍、食堂等项目,还添置了床位以及食堂设备,大大改善了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
三是对于正在解决和逐步解决的问题,要求部门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调研、亲自督促,分管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如47号建议《关于发展衡南茶叶产业的建议》,县农业农村局围绕行业实际,邀请行业代表进行视察调研,初步确定了未来发展方向,制定了5年发展规划,明确了20余项具体工作内容,目前正在有序实施中。
(三)狠抓落实
一是分清性质,分类办理。对建议反映的问题,能够年内解决的,积极主动地及时解决。对于应该解决、也能够解决的问题,要求承办部门和单位切实负责,落实到位;对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的问题,及时与代表加强沟通协商,通过邀请代表调研、会商、面商、座谈等形式,确定主要矛盾,商讨解决办法;对建议集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不仅要治标,更要立足治本;对代表多年提、反复提的问题,邀请代表与有关专家、领导一起讨论,通报情况,分析原因,优化思路。
二是严格办理规定和时限要求。各承办单位于2021年7月份对办理情况作初步汇报,2021年11月底全部答复完毕,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县政府督查室定期不定期地对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将建议落实进展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反馈,推动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三是把听取代表意见、与代表沟通协商作为必须履行的程序。要求承办部门主动与代表进行沟通,充分征求代表意见,了解代表真实想法和具体要求,尊重代表所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结合实际答复代表。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2021年县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在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努力下,取得较好成效,代表和广大群众总体是满意的。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的办理工作离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交办还不到位。由于本轮机构改革涉改部门职能转变,加之对代表建议分析研究不够透彻,出现了因职责范围不清或承办责任欠明确,导致承办效果受影响的情况。二是协调配合不够。个别承办单位对一些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承办压力大、需要联合办理的建议,还存在相互推诿、相互扯皮情况,衔接沟通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办理进度。三是办理质量不高。部分承办单位仍然立足于"文来文往"、书面答复,回避代表提出的问题,对策措施的针对性不强、操作性差,导致建议办理效果不明显。四是满意率与办实率不同步。尽管人大代表对办理结果都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但客观上办实率仍然不够高。一些部门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落实不彻底,对正在办理或列入计划解决的问题推进不及时、答复不透彻,有极个别建议存在"被满意"的情况。
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虚心接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批评与监督,积极采纳代表提出的良好建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努力整改,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诉求得以实现,让民情、民意、民智、民心都有回应,为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二是进一步改进办理方式。积极探索办理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升人大代表建议交办协调、督促检查、续办反馈工作效能,落实部门责任清单和工作承诺,提高行政执行力,密切政府各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的合作,消除工作脱节和推诿扯皮现象,着力打通建议办理工作"最后一公里"。三是进一步加强跟踪办理。对承诺解决、计划解决、需跨年度落实和现已具备条件解决或可以逐步解决的议案、建议进行"回头看",及时列入"二次办理"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推动问题尽早解决,促进B、C类件的落实和转化,让办理工作实现政府重视、代表委员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多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