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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关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衡南县人大常委会
时间:2017-03-19 09: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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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根据《衡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要求,现将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督办情况报告如下:
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们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等各个方面,共提出建议104件,全部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大力督办和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所有代表建议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从督办反馈情况看,代表所提104件建议,涉及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42件,占40%;己经列入计划正在逐步办理的50件,占48%;因条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目前无法解决的12件,占12%。代表表示满意的65件,占63%,表示基本满意的38件,占36%,不满意的1件,占1%。对代表表示不满意的1件建议,我们仍将持续跟踪督办。
2016年是县乡两级人大换届之年,选举工作任务重,时间紧,但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没有丝毫懈怠,始终把该项工作作为事关人大工作全局的大事来抓,不断创新督办形式,加大督办力度,构建了“领导牵头督办、各委室对口督办、联工委综合督办、代表参与督办、政府内部协调督办”的联动督办机制,办理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面上督办促进度。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及时将代表建议进行分类整理,编印成《代表建议情况汇总表》发给常委会领导和各委室。并按照各委室对口联系的原则明确了督办任务,其中,办公室4件,农工委29件,城环工委11件,财经委、预算工委41件,内司工委6件,科教文卫工委13件。各委室在认真研究分析代表建议特点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应的督办方案,确定督办重点,并通过现场调研、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了解办理动态,掌握办理进度,有针对性地提出督办意见,指导承办部门不断完善办理方案,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对由多个部门共同承办的建议,及时协调主办、会办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任务,形成办理合力。
(二)领导督办抓重点。县人大常委会把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议、代表表示“不满意”建议、办理大户等作为重点建议或重要部门,列为督办重点,明确由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组成5个督办小组实行一对一督办。各督办小组通过调研、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对相关承办部门的办理情况进行细致深入的指导和督促。如胡桃元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地下六合彩”的建议》,反映的问题危害大、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邱清燕主任、邓中文副主任分别多次打电话给政府分管领导,询问办理进度,督促公安部门加强打击力度,收到了较好的督办效果。对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32件)、县水利局(16件)等建议办理大户,分管副主任亲自带队进行重点督办,先后向有关承办部门提出督办意见、建议30多条。对代表“不满意”的建议,常委会领导作出批示,并发出重新办理通知书,要求承办部门认真分析原因,深入查找问题,在一个月内重新办理。
(三)多措并举促落实。县人大常委会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单件督办”与“集中督办”,“会议督办”、“电话督办”与“调研督办”、“视察督办”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视察、检查、调研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建议督办工作。先后组织到岐山、宝盖、松江大洲岛等地开展专题视察调研,有力地促进了肖恒会、徐小黑、付三元等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发展乡村旅游等建议》的落实;深入移民库区、县城公交线路站台、农村偏远中小学校、连村公路、渡口水库等地现场考察,提高了肖忠宝、陈善伟、吕孝平、唐俊华等代表提出《关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民生事业投入等建议》的办结率。
去年,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联工委、各相关委室、县政府督查室先后进行了三轮联合督查,积极与领衔代表、承办单位进行沟通、联系、督办。截至去年5月底,针对承办单位与代表见面率还不到50%,回复率不到20%,办理进度缓慢这一情况,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一次以推进办理进度为重点的督办。7月中旬,仍有近20件建议承办单位未与领衔代表见面,尚有8件已答复的建议,领衔代表表示不满意。对此,县人大常委会通报了办理情况,并组织开展了第二轮专项督办。12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针对少数单位“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组织开展了第三轮专项督办,督促相关部门加快了13件建议的办理进度。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及各委室先后60次参加承办单位组织的与代表见面或实地调研等活动,300余次通过电话与领衔代表、承办单位进行了解、沟通、督促,共提出督办意见30条。
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总体向好,但与人大代表的期望和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一是交办工作尚需加强。由于对代表建议分析研究不够透彻,个别建议的承办主体确定不准确,导致了一些建议在交办过程中走了弯路,影响建议办理进度。二是组织协调不够到位。代表建议中,需多部门联合会办的占18%。由于组织协调不够,少数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相互扯皮,影响了办理进度和质量。三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有的单位和部门在办理过程中与代表沟通不够,仍有“文来文往”现象。个别承办人员工作马虎,未能及时将答复寄送至代表手中,影响了代表满意率。
为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一要健全交办机制。及时准确交办建议,是有序开展办理工作的前提。在交办工作中要继续按照“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承办部门,完善交办阶段的协商机制。对于难以明确承办部门的综合性建议,督促县政府办牵头相关承办部门,以会商的形式开展沟通协商,明确主办部门和会办部门,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要加强组织协调。对需多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建议,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通过听取专题汇报、召开协调会、现场办公等形式,明确责任主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督促主办部门真正牵好头,起到主导作用,会办部门主动配合主办部门做好办理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有序推进办理工作。三要改进工作作风。督促各承办单位保持同代表的经常性联系,认真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主动接受代表监督,力求做到办理态度、办理过程、办理结果满意率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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