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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 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衡南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衡南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统筹规划,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着力构建“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设施完善、分类精准、循环利用”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努力推动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发展,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一、起草的背景

一是上级有要求。2020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厅为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根据《湖南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0]25号)《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衡政办发[2020]17号)文件精神,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文件和实施方案;二是现实有需要。结合我县当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为保护城市居民的身心健康,提高城市卫生质量,必须及时、妥善地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运与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必须借助合理的管理体制,形成完整在综合分类治理体系,从而实现城市、环境、经济的最佳配置,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三是群众有期盼。当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与处理不规范,居民有期盼。生活垃圾分类,是需要一天天重复做下去的“关键小事”,不是一时一日之功,而是需要抓细抓实、常抓不懈,在这个“持久战”中,群众期盼看到更多垃圾分类管理中的好做法,让垃圾分类成为全社会的行为习惯和文明风尚。

二、起草的必要性

一是深刻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规范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的需要;二是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权责明确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三是达到进一步理顺部门间职责,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程序,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和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的需要。

三、起草的法律依据

1.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0]25号)

 2.根据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衡政办发[2020]17号)文件精神。

            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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