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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关于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监督管理的通知》起草情况说明


衡南县《关于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监督管理的通知》起草情况说明


为加强林地保护,规范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监督管理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促进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林地是全县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保障和物质基础。加强林地保护,严守林地保有量生态红线,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实施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落实用途管制的根本要求,也是建设美丽衡南的重要内容。

二、制定过程

在国、省对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监督管理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草拟了《衡南县关于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按照"谁占用、谁恢复"的原则,学通吃透临时占用林地的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履职尽责,加大森林资源保护攻坚战推进力度,确保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我县落地见效。

三、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确保了使用的范围和条件,阐明了法定责任人、规范了工作程序、提高了恢复措施、细化了部门工作职责,保障了衡南县临时占用林地监督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衡南县林业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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