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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衡南公安公布3起打击网络谣言类典型案例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公安部统一部署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根据上级部署要求,衡南县公安局针对网上恶意炒作、造谣生事等网络违法乱象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坚决维护清朗有序网络空间。现公布3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为博取流量,女子造谣超市抢东西"抢"死人,被罚款处罚

2023年12月31日,衡南县网民秦某某为博取流量和关注,通过个人短视频账号发布一则标题为"昨天开业,今天歇业,老板生意太好,抢东西都抢死一个人"的虚假短视频,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秦某某被衡南县公安局处以罚款。

案例二:为打击报复,男子在直播间造谣他人"死亡",被行政拘留2024年1月20日,衡南县网民罗某因胡某在直播间举报其编造"剧本"搞"炒作",从而心生怒气。为打击报复,罗某便在直播中对受害人胡某及家人进行实名制辱骂。他的骂人语气与哭丧行为极为相似,且整个过程伴有哀乐,共持续40秒,引发直播间上百人围观,影响极其恶劣。罗某被衡南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三:为了"好玩",男子在微信群发布网络谣言被行政处罚

2024年2月20日,网安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时发现,谢某在微信群发布了一条"女子偷情坠楼"的网络谣言,并配上网络图片,因该群人数较多,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衡南县公安局依法对谢某处以行政处罚。

网警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从官方途径了解信息,提升信息甄别能力,不相信、不传播网络不实信息,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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