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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离职守!衡南县这2名干部疫情防控落实不力受处分!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深入防控疫情第一线开展监督检查。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

衡阳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唐青擅离职守问题

  1月28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时,发现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唐青擅离职守,没有在岗在位。1月29日,唐青受到停职处理,正在启动问责程序。

02

衡东县第三人民医院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问题

  1月26日,市纪委监委、市卫健委联合督查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时,发现衡东县第三人民医院未制订防护新型冠状病毒应急预案;未按要求设立发热预检分诊台;发热门诊地点偏僻,没有设置指示牌;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不到位,院内电子显示屏处于关闭状态。1月28日,院长袁剑峰受到免职处理,县卫健局副局长向献群(分管疫情工作)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03

祁东县河街社区支部委员、居委会委员全朱丽缓报疫情防控工作信息问题

  1月23日,河街社区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从严从实摸排湖北过境回乡人员、疑似病例人员。全朱丽在负责摸排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时,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缓报其子从武汉出差返乡情况,造成严重后果。1月27日,全朱丽受到免职处理,对其居委会委员职务停止执行,并启动相关罢免程序。

04

衡南县泉湖镇林业站站长杨伟良、文化站站长李珣2人擅离职守问题

  1月27日,衡南县督查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时,发现泉湖镇林业站站长杨伟良、文化站站长李珣2人擅离职守,没有在岗在位。1月29日,杨伟良、李珣2人受到免职处理。

  上述问题暴露出我市个别部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对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视、不落实,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大局意识淡薄,缺乏责任担当,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做好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守“四个严禁”,打好头阵,充分发扬“跟我上”的精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经受住考验,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确保抗击疫情工作推进到哪,监督保障就跟进到哪。要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情况和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有力有序执行,持续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对不敢担当、作风飘浮、落实不力的,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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