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9月27日,衡南县召开2024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推进会,宣传相关政策,安排部署当前重点工作。
会议解读了《衡南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并对参会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答疑解惑。
方案指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补贴种类为:全国补贴范围9类机具,包括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水稻插抛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含作业质量监测终端)、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省级扩大补贴范围6类机具,包括履带自走式旋耕机、育秧(苗)播种设备、抛秧机、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谷物(粮食)干燥机(烘干机)、轨道运输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会议要求,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扎实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高效实施;要严守各项纪律,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要落实相关政策精神,积极推进专项行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繁荣发展,让广大农户在农机发展转型中获得更多实实在在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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