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衡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邱清燕主持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军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免去:
谢巍巍同志的衡南县云集街道人大联络工委主任职务;
麻衡娟同志的衡南县云集街道人大联络工委副主任职务;
李琳同志的衡南县向阳桥街道人大联络工委副主任职务;
宁志华同志的衡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王志锋同志的衡南县人民法院茅市法庭庭长职务;
刘学丰同志的衡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李佳洪同志的衡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鸡笼法庭庭长职务;
黄志毅同志的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决定免去:
阳文吉同志的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贺金平同志的衡南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谢秋生同志的衡南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杨松柏同志的衡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人防办主任)职务;
唐春辉同志的衡南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胡南云同志的衡南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邓河平同志的衡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黄小琼同志的衡南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任命:
彭卫国同志为衡南县云集街道人大联络工委主任;
曹明同志为衡南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王志锋同志为衡南县人民法院栗江法庭庭长;
贺妮娜同志为衡南县人民法院向阳法庭庭长;
陈增斌同志为衡南县人民法院鸡笼法庭庭长;
蒋云志同志为衡南县人民法院茅市法庭庭长。
决定任命:
贺金平同志为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谢秋生同志为衡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人防办主任);
刘传伟同志为衡南县水利局局长;
雷新华同志为衡南县统计局局长;
欧雪梅同志为衡南县审计局局长;
谢文建同志为衡南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尹小华同志为衡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全昌华同志为衡南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谢凌起同志为衡南县民政局局长。
新任命的15位同志分别作了供职发言,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宪法进行了宣誓。邱清燕为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
会议还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衡南县2020年规划实施情况和2021年规划计划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中文、刘志伟、贺育生、王励、周向阳,原副主任谢小明、阳冬生出席会议。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段志强,副县长蔡志刚,县人民法院院长张远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尹钢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