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以来,衡南县积极采取规范选任程序、严格预审管理、强化自查自纠、深入督导核实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全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提高了选人用人水平。
统一政策标准,规范选任程序。出台了管理办法,制定了选任流程图,详细规范了股级干部选任资格条件、动议、任职资格审查、党委(党组)提名、民主推荐考察、党委(党组)研究决定、审批备案、公示等程序,统一了政策标准,规范了工作程序,要求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严格执行股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严把选任标准关、人选关、备案关,力求实现选任标准的合理化、科学化。
明确审核内容,严格预审管理。将选任备案管理关口前移,实行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前预审,明确股级干部职数审核范围、程序办法和有关要求,对职务名称、职数层级、核定职数、现配职数、拟配职数等内容实行清单式预审,重点审核是否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以及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等情况。
细化检查标准,强化自查自纠。下发了《关于开展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的4大项12小项检查内容和自查标准,对本单位股级干部配备情况开展自查,重点检查2018年以来股级干部调整批次、调整时间、调整人数以及是否按原则、机构、职数、条件、程序和纪律等要求进行选任。针对查找出的问题,主动整改,并将自查整改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县委组织部,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深入督导核实,确保整改效果。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县委组织部组成专项工作检查组,采取情况汇报、个别谈话、明查暗访、查阅资料和重点查核剖析等形式,对全县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免情况进行督导和核实,并现场将检查整改意见反馈给被查单位,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全县股级干部任免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