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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七不”、“七从严”规范办文办会

    近日,县政府办印发《关于明确“七不”办文要求严格规范发文办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明确“七从严”要求加强和改进政府会议管理的通知》。文件认真落实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切实改进文风会风,进一步提高办文办会效率和质量。

   “七不”办文要求:1、不重复发文。内容与已发文件雷同或没有实质内容的,一律不再发文。2、不启动审签程序。对没有依据、不按办文格式、不符合政策要求、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制办审核的,不启动审签程序。3、不印发没有按程序或程序不到位的文件。4、不提高办文规格。贯彻上级部门文件精神,需由行文的对口部门行文的,或部门联合发文能解决的事项,不得以政府(办)名义发文。5、不越级。不越级行文,也不越级受理文件。县政府一般不越级向省政府请示,没有办文单位所在乡镇或归口管理的部门签具意见,原则上不受理村组、企业、部门二级机构办文。6、不拖延。受理的公文严格时限要求,不得拖延,提高办文时效性。7、不错位。因工作需要“两办”联合行文的,一般情况下,以党务工作为主的先送县委办审核,政府办会签;以行政工作为主先送政府办审核,县委办会签。

   “七从严”办会要求:1、从严规范会议审批。按照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提高效率和质量的原则从严审批。2、从严控制会议数量、规格与规模。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实行分类管理,切实精减会议。3、从严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一般控制在2小时内,议程不超过5项,讲话提倡简炼,控制时间。4、从严规范会务工作。会议通知、会场布置、会议资料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5、从严管理会议经费。严格执行会议经费预算管理制度,不得突破,不得挪作他用。6、从严执行会议纪律。7、从严落实会议精神。各乡镇、各单位要及时传达贯彻政府各类会议精神;县政府督查室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会议议定事项、工作部署安排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并及时形成政务督查向领导汇报,必要时予以通报。(详见南政办函【201483105号文件,请访问衡南党政门户网www.heng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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