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直正科级单位党组织:
根据省市组织部门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握时间节点
工作时间节点:此项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情况复杂,时间也比较紧迫,各单位要集中精干力量,抓好排查工作,确保于8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向县直机关工委报送专项材料。
政策时间节点:排查的新发展党员时间范围为十八大(2012年11月8日召开)至今。同时,要特别注意区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6月10日公布)实行前后政策要求变化,准确对标排查。
(二)深入开展排查
排查对象:十八大以来新发展党员。要注意的是,只要党员组织关系在本单位和党组织关系已转入贫困村的本单位党员,无论在何地发展,都要纳入排查范畴。对于党组织关系已经转出的新发展党员,党组织也要根据现有台账资料开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党员联系,做好问题整改。
排查重点:对每一名排查对象党员发展的整个环节进行全面回顾、深入排查,重点排查发展党员工作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带病入党、近亲繁殖、人情党员等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存在谈心谈话制度未执行、政治审查不严格、入党宣誓不及时、预备党员逾期未转正等突出问题。
排查方式方法:以县直正科级单位党组织为单位开展排查。①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学习《细则(试行)》与《细则》之间的政策变化,学习《党员发展工作手册》,学习省、市有关会议精神。②逐人开展排查。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情况进行梳理,形成排查对象名单,逐人开展排查,实现排查工作“全覆盖”。要采取审查档案、部门联审、调查核实等方式方法,对每一名对象发展情况进行回顾,逐一列出存在的问题。③做好问题整改。要召开专题会议,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根据发展党员政策规定,妥善提出整改措施,并报县直工委审核。④实行全程纪实。排查工作要实行全程纪实,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填写好《十八大以来新发展党员排查情况登记表》《部门联审表》建立排查工作档案。各单位要建立排查工作台账,并长期保存备查,报县直机关工委备案。
(三)压实工作责任
要层层压实排查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对排查不到位、把关不严格甚至走过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县直机关工委采取专项督查、调阅资料等方式,对各单位排查情况进行抽检。各县直单位党组织要把排查工作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日常督查考核范畴。
请各县直单位党组织务必于8月30日前,将《十八大以来新发展党员排查情况登记表》《部门联审表》电子稿报送至县直机关工委邮箱(429746090@qq.com),纸质稿一式两份,一份本单位留存,一份签字盖章后报县直工委325室。
附件:《十八大以来新发展党员排查情况登记表》《部门联审表》及填表说明
中共衡南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