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南县第二中学、第五中学校园选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的规定,本次选聘在笔试后、面试(试教)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为做好衡南县第二中学、第五中学校园选聘高校毕业生面试(试教)前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九章楼201室。
二、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选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选聘岗位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列入资格复审对象。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
①《衡南县第二中学、第五中学校园选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下载打印,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②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免冠2张2寸正面蓝底证件照片;
④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须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6届毕业生就读高校暂未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⑤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⑥普通话证,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⑦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下载打印,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四、资格复审对象递补
因考生主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笔试合格分数依次等额递补。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不另行公告),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由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复审,代为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试教)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得进入面试(试教)环节。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书面提交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承诺书。资格复审合格后现场发放面试(试教)通知单。
衡南县教育局
2026年6月25日
附:衡南县第二中学、第五中学校园选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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