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集中育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招标公告
衡南县集中育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已经衡南县农业农村局批准招标,为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工期,尽早落实项目实施主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对衡南县集中育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并确定本项目的实施主体。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衡南县集中育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招标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委托代理编号:YSSY-2025-ZB025
2.2招标人:衡南县农业农村局
2.3项目名称:衡南县集中育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2.4建设地点:衡南县
2.5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项目共流转1592.00亩土地建设集中育秧育苗基地,同时配备专业育秧设施设备,具体内容如下:
(1)播种出苗车间。该子项拟流转122.00亩农用地,建设总建筑面积约73440.00㎡的轻钢结构厂房出苗车间,配备专业育秧设施设备,包括浸种池、催芽室等专用设施以及碎土机、筛土机、输送机等设备,提升水稻育苗播种机械化水平。
(2)育秧温室大棚。该子项拟流转1470.00亩农用地,建设连栋薄膜大棚,作为水稻育秧以及种植羊肚菌场地。
2.6建设资金来源:银行融资和自有资金。
2.7项目估算投资:19667.98万元。
2.8本项目计划建设周期:2年
2.9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项目开发建设的全部工作及相关法律责任,具体包括:
(1)衡南县集中育秧基地建设项目所有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
(2)负责本项目所有资金的融资工作,并承担相关的全部费用。
(3)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工程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过程控制、交工验收等工作。
(4)项目前期准备、各专项论证工作。
(5)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用地许可等相关手续的报批。
(6)建设过程中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相关费用。
(7)建设项目验收、移交、保修、初始登记等。
(8)按照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接受招标人全方位监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查询的结果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项同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衡阳市饮水思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衡阳市船山西路银泰红城四期北门滨水西街3楼)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2日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饮水思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衡阳市船山西路银泰红城四期北门滨水西街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
7.行政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南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衡南县云集街道云集大道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7307344832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