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农业农村局: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办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情况,现将我县2024年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项目库。
县农业农村局要强化项目库管理,原则上只有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的项目,才能列入当年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计划。不得随意调整或变更申报入库的项目,接通知后,将乡村振兴项目库申报项目安排情况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项目所在地进行公示。
特此批复。
监督电话:0734-8550023(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12345(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1.衡南县县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拟入库项目分类汇总表
2.衡南县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明细表
中共衡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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