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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奖举报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告


为依法防范和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调动公民参与防范和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奖励原则

1.谁举报、谁受奖;

2.一案一奖、一事一奖;

3.及时兑现、规范管理;

4.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

二、奖励范围

在衡南县范围内,直接抓获现行"全能神""法轮功""主神教""门徒会""呼喊派"等邪教违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侦破打击工作的人民群众。

三、受理单位

公安机关110指挥中心、派出所、乡镇(街道)、村(社区)均为受理举报责任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接到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受理、处理,上报辖区派出所,并配合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固定证据。全区广大居民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受理单位。

四、奖励标准

1.举报现行邪教活动,并提供相片、视频等佐证材料或重要线索,指引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500元。

2.举报制作邪教宣传资料,并提供清晰相片、视频等佐证材料的,指引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1000元。

3.举报提供邪教组织或活动窝点,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奖励1500元。

4.对涉邪教人员亲友家属举报的,原则上按照标准加重奖励。对举报邪教组织内幕、违法犯罪活动等深层次线索,经公安机关查实的,由公安机关视情给予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五、兑现机制

1.奖励实行自愿申报、一事(一案)一奖的原则,在申请认定后30个工作日内兑现奖金。同一线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2.人民群众直接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线索后,自愿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奖励,经公安机关认定符合申报条件的,将及时发放奖金。

3.匿名举报、举报不实或者举报信息不清晰导致无法查实的,不予奖励。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衡南县公安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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