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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方案

衡南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为选优配强县乡村振兴局工作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选调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选调领导小组,由旷诗秦任组长,彭小冬任常务副组长,谭顺芝、胡南云、尹小华、罗惑敏、全昌华任副组长,李利民、刘小明、何云恒、贺毛、李志清、刘光旋、王春花、贺小林同志任成员。

二、选调岗位

衡南县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事务中心工作人员

三、选调时间

整个选调工作在2022年1月底前完成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1.发布时间:2022年1月5日

2.发布地址:衡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ngnan.gov.cn/)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2日—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条件:参加选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本县在编在岗全额事业编制人员;二是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三是具有较好的文字综合能力;四是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报名资料:①本人照片;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地址:衡南县乡村振兴局205室(电话:0734-8550023)

(三)资格审查

2022年元月13日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进入考试。

(四)考试

1.选调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回答三个题目,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2.开考比例:选调岗位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

3.面试时间:2022年1月16日

4.面试地点:县人社局

面试由选调领导小组组织,纪检组全程监督。

(五)考察公示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根据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相关规定,对拟选调人员到原工作单位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及遵纪守法等。考察合格的在原单位及拟调入单位公示7天,考察如有不合格的不替补。

(六)办理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经报选调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相关规定对选调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三个月)。

 

附件:1.《衡南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衡南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衡南县乡村振兴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

附件1

 

衡南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选调单位

选调职位

选调人数

年龄要求

最低学历

其他要求

备注

衡南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

工作人员

1

35周岁以下

大专及以上

全县在编在岗全额事业编制人员,有一定文字功底



附件2

衡南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序号: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岁)


照片

民 族


籍 贯


出生地


政治 面貌


健康 状况


编制性质


参加工作年月


入党年月


最高学历

全日制教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职  教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工作单位及职务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


联系 电话


微信号


有何 特长


报考职位




近2年年度考核情况

2018

2019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及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称谓

姓名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奖 惩 情 况


诚 信 承 诺


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推荐意见


资格审查复审意见


 

 

附件下载:衡南县乡村振兴局选调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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