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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31号)信息公示

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

问题(31号)信息公示

 

我单位承办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31号)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交办问题

1、衡阳市退出类水电站27座,截至2020年6月底完成5座,完成率31%,排名全省倒数第一,进度滞后;验收销号工作尚未开展。2、衡阳市整改类水电站113座,需完善手续249项,截至2020年6月底完成手续46项,完成率18%,排名全省倒数第三,进度滞后。3、生态改造任务进展较滞后。截至2020年6月底,124座需要进行生态改造的水电站中,70项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任务完成24项,完成率34%,99项生态流量监控设施改造任务完成15项,完成率15%。

整改完成情况

1、严格落实四部委《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水电〔2018〕312号)和《湖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湘水发〔2019〕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

2、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关于小水电清理整改的有关政策标准,做到应退尽退,应改尽改;清理整改过程中没有降低整改标准,没有弄虚作假、搞虚假整改的问题。我县10处整改和3处退出类水电站均不涉及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县级自然保护区。

    3、我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和“一站一策”方案已按要求开展,已按规定程序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并通过省水利厅牵头组织的专家评审,报省小水电清理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4、退出类3处小水电站已按批准的内容完成退出,其安全措施、生态修复措施和社会风险防控等已经落实到位,保留设备设施的管护责任已落实,安全隐患已消除。

5、整改类10处水电站生态流量已落实到位,泄放设施按要求建设并正常运行,泄放调度方案按上级要求制定,监测设施基本上能够准确监测生态流量泄放情况,监测数据能按要求上传省级监测平台,受影响河段生态环境已得到改善;严格按照“一站一策”要求完善水资源论证等手续。

6、我县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资料齐全,并经我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批准销号,并报省小水电清理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7、水利部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管理平台上填报的数据经审核准确无误、齐全,进度信息已按要求及时更新,确保一致。

8、去年省级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以及市小水电清理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验收销号核查抽查发现的问题,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目前,我县10座小水电站整改、3座小水电站退出按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全部清理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

拟办结销号时间

2021年10月13日

公示时间

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0月19日

反馈部门

衡南县水利局

电话:0734-855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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